外出异地施工是否必须预缴税才能开具发票?不预缴直接开票在企业所在地纳税可以吗?

施工企业工地在外地开普通发票需到工程所在地预缴税吗~

开 吗

可以,但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第十二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要看具体业务类型确定其纳税地点,如果是建筑服务类,则必须在建筑服务发生地申报纳税,具体可以看下列明细规定。

第四十六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为: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外地工程项目必须要在当地预缴吗
答:法律分析:是的,根据建筑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以下简称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县 (市、区)提供建筑服务,要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法律依据:《纳税人跨县 (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跨县(市、区)提供建...

建筑企业异地施工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吗?
答:答:根据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相关规定:对于建筑企业所属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包括与项目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对于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

外地工程不去预缴可以吗
答:外地工程不去预缴是可以的,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工程额、所在地区以及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等因素来判断。以下是3种不需要预缴增值税的情况:1、同一地级行政区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无需预缴增值税。2、同一计划单列市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可能无需预缴增值税。3、小规模纳税人季度...

建筑业异地工程预缴个税吗
答: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二、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纯劳务外地需要预缴税款吗
答:纯劳务外地需要预缴税款吗需要异地预缴的.尽快办理预缴.有的地方会有罚款.建筑服务预缴增税款的预缴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时间,按照财税〔2016〕36...

异地劳务施工,需要预交税款吗
答:这种情况一般需要预交税款。主要是为了防止企业偷税漏税。这是由于在异地施工时,企业可能面临税务监管难度加大,如果没有预交税款,就有可能存在偷税漏税的风险。同时,预交税款也有助于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防止企业利用异地施工的机会进行违法操作。对于企业来说,预交税款也可以降低自身的资金压力...

施工项目是异地的,甲方是本地的,需要外地预缴税款吗
答:施工项目是异地的,甲方是本地的,是需要外地预缴税款的。跨地区项目部预缴税款: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努机关预缴(只限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项目部。如果是非跨省的异地施工,国家并没有规定要预缴...

我是小规模纳税人,我在外地施工。一定要在施工地预缴税吗?
答:是的,建筑业需在施工地预缴增值税。因为按照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异地施工必须预缴税款吗
答:三、注册地为海南的,有特殊情况可以不预缴。 海南企业省内施工合同小于500万的不预缴。 自2020年6月1日起,海南省纳税人在省内跨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且经营项目合同小于500万(不含)的,可不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异地提供建筑服务应如何纳税?
答: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要求 1、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设服务的,应当按照财税[2016]36号文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设服务发生地的国家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并向组织所在地国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中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设合同》中注明的开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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