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工伤认定下来本人要鉴字不

工伤认定要伤者本人签字吗,不是伤残鉴定~

由申请人签字。
用人单位申请的,或者工伤职工近亲属申请的,工会申请的,不需要工伤职工本人签字;工伤职工申请的,应当本人签字。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法律分析:工伤鉴定是需要员工本人进行的,现场还需要对员工身份进行核对,所以必须亲自去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 制度无异于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强制性的要求公司因 工伤 产生的这些责任去进行承担的,现在只要是涉及到普通老百姓和劳动者维权的相关事宜都是高度的重视的。如果我们自己不知法那维权也无从谈起,例如在 工伤认定 结论书送到我们手中以后,认定书上面签字的是进行认定的工作人员,但是不需要我们自己签字。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下来本人要鉴字不? 一般 社保 局只是会要求收到 工伤认定书 的人在回执单上面签字,但是并不会要求在工伤认定书上面也签字,因为有可能第一次工伤认定的结论还存在着一定争议,签字无异于就代表着认同了,所以是不会有这种规定的。 根据有关规定,《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 身份证 号码; (三)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断时间或 职业病 名称、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四)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 诉讼 的部门和时限; (六)作出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四)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五)作出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加盖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二、工伤认定需要哪些原件? 劳动局工伤认定部门的具体要求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 证人 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 2、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 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 的证明材料( 劳动合同 、工作证、押金条等)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 劳动争议 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4、用人单位的 营业执照 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5、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 (1)用人单位全程,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 (2)工商注册机关名称; (3) 法人代表 姓名,联系方式。五、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6、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 授权委托书 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 8、提交上述材料后,填写《 工伤认定申请表 》,申请工伤认定。 9、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1) 交通事故 须出具交通管理部门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 (2)企业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须出具企业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被人殴打致残者,须出具公安部门或法院的 判决书 。 工伤认定书是谁认定的就谁签字,代表着认定人要对当前的这份工伤认定决定书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而要求在回执单上面进行签字,这也是为了避免出现社保局明明已经把工伤认定书送到当事人手中了,有些人自己丢了却谎称没有收到的这种局面的发生,所以要求签字的是回执单而不是工伤认定书。

工伤鉴定需要本人亲自去吗?
答:工伤鉴定原则上需要本人前往伤残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特殊情况需向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

工伤鉴定需要本人去吗
答:需要本人去。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是对工伤职工伤残程度的鉴定,本人必须到场。因为身体伤残不能到场的,由专家组人员现场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法律分析】劳动...

在我国工伤认定下来之后怎么办
答:在我国工伤认定下来之后的处理办法是: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进行工伤鉴定,持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得到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

关于工伤鉴定需要本人去吗?
答:工伤伤残鉴定按现行的规定费用为350元,有 工伤保险 的由工伤保险承担鉴定费用的,否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原则上需要本人前往 伤残鉴定 中心进行伤残鉴定的。特殊情况需向 劳动能力鉴定 中心申请的。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

工伤需要鉴定吗
答:(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三十...

工伤鉴定,需要本人自己亲自去吗?
答:需要本人自己亲自去。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标准GB/T16180-1996)(以下简称评残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符...

工伤认定书下来了,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是本人去吗?要什么材料?
答: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本人或他人均可。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

工伤认定了,现在做伤残等级鉴定,要不要本人去?
答:伤残等级鉴定 必须得本人去,同时带着你的身份证、病历、片子等材料,一般都是一年或者半年,集中给你这个地区做伤残等级鉴定。通过后,给你办理伤残等级证书,所以,只要你单位已经上交你的材料,手续齐全,你就等着通知你...

工伤鉴定需要本人亲自到场吗?
答:工伤鉴定可由用人单位申请,也可以由劳动者本人申请,在用人单位不去申请工伤鉴定时,劳动者本人可以去申请。劳动者申请工伤鉴定,应带上相关证件到当地劳动局工伤鉴定部门做鉴定。二、做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1、申请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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