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新安全生产法对推动依法治企依法治安的作用

对班组如何依法治安的理解~

 依法治国,简单的说,就是在各个领域内办任何事情都要依法进行。对安全生产领域而言,就是依法治安。我们要借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东风,乘势而上,因势利导,顺势而为,从监管主体和责任主体两个方面出发,大力推进依法治安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是要尽快修订、完善与《安全生产法》相配套的法律、行政法规。2002年以来,经过多年的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系基本健全。但随之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将于12月1日开始实施,与原《安全生产法》一脉相承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的部分条款,已与新安法相抵触,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要尽快完成修订工作,使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能够成为“依法治安”工作中被作为依据的“法”。这是确保依法治安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原则,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强化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和考核工作,建立起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这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保障。
  三是要把《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到位。首先要以深入宣贯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对《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修订后的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进行宣传,要宣传到各级党委、政府、每一个监管部门、每一户企业、每个从业人员。这是确保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
  四是要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要通过依法进行行政许可和审批,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和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进行责任追究,通过对各类专项整治、专项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依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救援管理,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这也是实现依法治安的主要工作。
  五是要从思想素质、业务能力、装备等多方面强化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要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养成清正廉洁、公平公正等良好的工作作风,要耐得住寂寞,禁得起诱惑,受得起清贫。要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负责,敢于向违法违规行为叫停,敢于坚持原则依法执法。要加强业务知识培训,熟练掌握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能下得去作业现场,查得出隐患和问题。要配齐、配足执法检查、事故查处、应急救援所需要各种装备、器材,能够适应各种工作环境的需要。这是为实现依法治安,各监管部门和人员必须具备的素质和条件。
  当然,还需要制定和完善执法检查程序、行政处罚程序等各种工作制度,建立执法监督、评议考核、案卷评查、责任追究等监督和约束机制,对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和事故查处进行规范,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轨道。同时,也要充分利用社会舆论力量,发挥社会监督作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和监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监管情况进行监督,防止违法执法,促进依法治安。


  新安全生产法对推动依法治企依法治安的作用的认识:
  一、确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
  新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了中央领导同志近一年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对于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是“保财产”还是“保生命”,具有重大意义。为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明确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新法坚持将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使安全生产的目标更加清晰、明确。
  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三、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作出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
  1.明确委托依法设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
  2.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3.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四、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新法把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完善了事故隐患和应急救援机制建设:
  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3.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
  4.赋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可以采取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
  5.国家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要服从统一指挥,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组织采取告知、警戒、疏散等措施。
  五、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在传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基础上,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企业生产工艺特点,借鉴国外现代先进安全管理思想,形成的一套系统的、规范的、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基层工程、也是综合工程、包括安全生产的目的和任务、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安全投入、安全设备管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重大危险源管理等十三项内容。近年来,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取得了显著成效,工贸行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正在全面推进,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新法在总则部分明确提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这必将对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六、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制度
  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并从两个方面加以推进:
  1.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三是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制度,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新法除了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力度,鼓励从业人员参与外,还增加了市场机制方面的规定。
  1.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的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作用,同时,还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2.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事故预防、第三人赔付(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人员)、应急救援方面的作用。
  3.发挥行业协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新法规定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八、加大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力度
  第一,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将行政法规的规定上升为法律规定,按照两个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设立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八项罚款处罚条文;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一般事故罚款20万元至50万元。较大事故罚款50万元至100万元。重大事故罚款100万元至500万元。特别重大事故罚款500万元至1000万元。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元至2000万元;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二,加大罚款处罚力度,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企业规模等实际,新法维持罚款下限基本不变、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反映了“打非治违”、“重典治乱”的现实需要,强化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也有利于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
  第三,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

这是安全生产领域的大法,一切工作有了依据,明确了企业的主体责任

对新安全生产法的认识
答: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同时,对上述问题作了一个很好的回答,对于做好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堵塞安全生产漏洞,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概括说新《安全生产法》修改从立法主旨上有三大亮点:一是彰显“以人为本”理念;二是对安全生产违...

新安全生产法对落实岗位安全职责的指导意义是什么?
答:1.学习教育全员参与。为便于公司员工学法、用法、不违法,安全监察部购买了新版《安全生产法》读本,发放到每个员工手中,并制作培训课件,根据运行倒班人员的实际,分两次对全体员工进行了培训学习和考试。让每个员工认识到《安全生产法》在新形势、新阶段的要求和重要意义。同时为了确保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如何学习领会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
答: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分期、分批组织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以及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教育培训。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筒要谈你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理解
答:二、加大了对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按照两个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规定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8项罚款处罚:1、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 《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

2021新《安全生产法》解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新《安全生产法》全面解读
答: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

新《安全生产法》解读是什么?
答:新安全生产法解读。1、是,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其。2、二是,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7项职责,主要包括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宣传贯彻...

新安全生产法的意义
答: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步入法制化建设的轨道。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十余年来,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

通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对自己岗位的安全责任如何认识?如何做好日常安全...
答:1、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安全知识,提高业务和安全技能。2、遵守规章制度,服务管理。3、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4、积极参与安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心中。5、加强安全管理,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报告。6、积极参加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7、发现事故,及时报告。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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