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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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电话是020—22305555。

1、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

2、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学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3、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对应的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广州理工学院本科高校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对应的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广州理工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1、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岭南职院)是一所集医药健康类、电子通信类、现代制造类、财经管理类和创意设计类专业为一体的民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位于广东省广州市。

2、校训是“明德、笃学、砺能、自强”,学院始办于1993年的“广州岭南文化技术学校”,2001年5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3、学院有广州和清远两大校区,校园总面积1316亩,校舍建筑面积64万余平方米,有专任教师为1043人,下设13个教学单位,43个高职招生专业,其中省级重点专业4个,并有省高水平建设专业群5个,省二类品牌建设专业2个。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的电话有吗?谢谢。
答:招生处电话:020-22305555/0763-3918555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
答: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为020-22305661。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Guangdong Lingn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2021学年,学院有专任教师1043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比22.1...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电话
答: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电话是020—22305555。1、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2、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学校普通...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
答: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020-22305555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492号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各机构电话:0763-3918555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拓展阅读 学院坚持“产教融合”的办学理念,广泛开展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合作就业,先后与企业共建两个二级学院及27...

广州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电话?
答:朋友您好,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的网址是:http://www.lnzzjg.com 招生办的电话是:020-22305633 传真:86-020-32052866 地址:广州天河东圃大观中路492号 需要知道学校哪个部门的电话直接打上面电话问就可以了。

广州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办电话号码是多少?
答:020-22305555(6条线)或者打020-22305678

迁移户口到学校的好处和坏处
答:广州校区招生办:020-22305555,清远校区招生办:0763-3918555。迁移户口迁移户口到学校所在地需要到当地派出所盖章,不迁户口的不用盖章,盖了也没关系。户口迁移地址(清远、广州校区统一):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492号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好处迁移户口的好处是在校期间是广州户口,办理各种护照、通行证比较...

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有哪几个校区?
答:南邻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和世界大观、航天奇观景区,地理位置优越,校园环境优美。现有东、南、博雅教育学院三大校区。具体看:http://www.lingnancollege.com.cn/zs/jianjie.html 地址:广州天河区大观路492号(科学城入口) 邮编:510663 电话:(020)22305555 (传真)82373351 ...

广东岭南技术职业学院简介?
答: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省内外招收普通高等教育国家任务生、具有学历证书颁发权的全日制综合性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根据国家对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培养目标的要求,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努力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答:咨询电话:020-22305555 传真:020-82373351 学校网址:http://www.lnc.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lnc.edu.cn/dp/sec/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于3月17日由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广东岭南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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