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中关于限制人生自由的赔偿

国家人员限制人身自由造成的经济损失怎么能获得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应予以补发。
我国宪法赋予公民人身自由的崇高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但由于某些司法人员的错误,在缺乏充分犯罪证据的情况下超期羁押,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侵犯了人身权利。

国家赔偿是法律赋予被错误逮捕公民的合法权利,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一种匡正,是对公民人权受损害的一种歉意。不论被错误逮捕的公民是否在职,国家均依法予以赔偿。该象征性的赔偿金额是以全国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远远难以抵偿被错误逮捕公民的人身、精神、经济、家庭的损害。对于在职职工的错误逮捕,虽然其单位并无过错,但为了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全社会对被错误逮捕的公民人身权利受损害应给予充分的重视和积极的支持。因此补发工资是单位给予国家对受害人的善后支持、对职工损害补偿的一种救济方式。

国家赔偿和补发工资性质不同,不能混淆和代替

国家赔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补发工资是单位协助国家对本单位职工所做的善后工作,弥补本单位职工在被错误羁押期间的经济损失。在职职工和非在职职工被错误羁押的公民国家赔偿是相同的,其区别在于是否补发工资,也就是说,在职职工应补发工资,非在职职工无工资可补发。
国家赔偿仅仅是象征国家对错误逮捕公民的一种怃慰的表示,并不能代替其在羁押期间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国家赔偿和工资补发性质不同,两者不能混淆,更不能代替。

[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劳动人事部关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免予起诉的原系国家职工的被告人羁押期间工资是否补发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劳动人事部关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免予起诉的原系国家职工的被告人羁押期间工资是否补发问题的答复 〉
1986年1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劳动人事部

近来,一些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劳动人事厅来函请示原系国家职工的被告人,由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或免予起诉的,其羁押期间工资是否应予补发的问题。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检察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如被告人原系国家职工,其工资问题可按下列原则分别处理:被告人未受到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原所在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所在单位补发其羁押期间的全部工资;如未受到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原所在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其羁押期间的工资由原所在单位酌情决定减发或不发;如被告人受到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的,其羁押期间的工资不予补发。
二、检察机关决定免予起诉,是指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因此,被告人如原系国家职工的,其羁押期间的工资不应补发。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单位对错判人员工资如何补发的复函》(1991年8月12日劳办薪字(1991)9号文件)

“应恢复其原工资待遇系指:恢复当事人判刑前的原工资级别,并补调被错判服刑期间按规定应给予调整或晋升的工资。补发工资应按当事人被错判服刑期间各阶段(调级前后)应得工资分段补发”。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关于国家赔偿不应扣除已补发工资的批复。》(2000年1月10日(1999)赔他字第23号)

公民因被侦查、检察、审判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限制人身自由的,无论其所在单位补发工资与否,该公民有权申请并依照法律规定获得国家赔偿,补发的工资不应扣除。

国家赔偿法中关于限制人生自由的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一、人生损害赔偿 二、财产损害赔偿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第27条明文规定,应当赔偿损失的范围是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误工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对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死亡的,还要赔偿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的生活费。
关于你的提问,在实践中,对人身自由损害赔偿,还是值得思考的。
我的回答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除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外,造成的误工损失费是否同时予以赔偿?实践中的做法是,仅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不赔偿误工损失。应当说,人身自由赔偿金仅仅是对当事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精神抚慰。人身自由被限制,必然会造成误工损失。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8条第7项规定,这种财产损失属于直接的财产损失,应予以赔偿。这个观点在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1999赔他字第30号《关于李勇申请国家赔偿一案的批复》中,间接能够得到佐证。
[附]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关于李勇申请国家赔偿一案的批复

[1999]赔他字第30号

颁布日期:20000110  实施日期:20000110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9年10月10日[1999]黑法委赔批字第4号《关于赔偿请求人李勇申请国家赔偿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对李勇申请国家赔偿一案请示中第一种意见,即赔偿请求人被侵犯人身自由权的事实发生在1995年1月1日《国家赔偿法》实施之前的,不适用《国家赔偿法》。赔偿请求人李勇1995年7月13日至1996年2月14日被限制人身自由权的部分,应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由作出错误逮捕决定的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原单位已补发工资与国家予以赔偿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补偿方式,两者不能混淆,更不能替代。
  此复

我从中的观点是,由于错误逮捕造成误工,单位补发工资,同时还可以获得人身自由赔偿金,由此证明,误工费和人身自由赔偿金确属两种不同性质的赔偿,互不排斥。因此,凡具备劳动能力的人,无论是否有固定工作和固定收入,只要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没有单位为该个人发放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收入,存在误工损失的事实的,都应当既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又赔偿误工损失费。误工损失标准可以参照《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1款规定,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国家机关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包括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活动中违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的赔偿,以受害人被羁押的时间乘以法定的每日赔偿金额计算。�6�8

《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即按日支付赔偿金,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规定,“上年度”�6�8,指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按作出原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执行。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应当以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的方法计算;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每年公布的数字为准。

《国家赔偿法》对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采用随机标准,而不是规定一个最高赔偿限额或固定的标准,好处在于:可以适应经济发展的状况,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符合我国的国情,既便于操作,也比较灵活,还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统一实施,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得到国家的合理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一)、(二)项、第十五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人身权的,如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刑讯逼供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等等,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国家应给予赔偿。

国家赔偿法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不计算在内什么意思
答:被羁押是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包限制人身自由,主要是指被逮捕后的羁押,采纳谢谢

国家赔偿法时效规定是什么
答:法律分析:国家赔偿法时效规定是: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九条 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
答:答案C.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章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中华...

国家规定赔偿法33条34条是怎么规定的
答: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

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行使职权行为一般应包括什么
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

国家赔偿的范围
答: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

关于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答:关于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一节 赔偿范围 第三条 【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范围】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

什么叫国家赔偿,国家赔偿到底怎么赔
答: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5月31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58.89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

我国国家赔偿的标准范围是什么
答: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标准的原则是,既要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得到适当的弥补,又要考虑国家的经济和财力负担状况。我国国家赔偿标准基本采用慰抚性原则。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计算标准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

国家赔偿范围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对于国家赔偿范围有具体规定,主要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一、行政赔偿范围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权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2、非法拘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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