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青少年抢劫犯罪案例悔改书,谁知道??

未成年人抢劫法庭悔过书怎么写?具体什么格式?~

就是明确说明自己对行为的认识和悔恨

1 写起因,尽量写得无辜,或让人感动之类的。
2 写事情的过程。
3 写赃物的去处。
4 把能想到的同伙写出来,求轻处罚。
5 写自己抢完后后悔害怕的心情,没有就编。
6 写自己被抓后的沉重心情,尽量写得自己十分后悔等。
7 明确表明态度,表示自己重新做人,改过自新等等。
8 日期,姓名

尊敬的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
  首先我要感谢各级领导给了我这次忏悔的机会,向全社会所有关心、教育、帮助我的人以及我的爸爸妈妈认个错,我真诚地向你们说一声:我错了。(鞠躬)
 我叫,刚好满18周岁。我现在是 看守所的一名在押劳动犯。被逮捕之前几个月原是 学生。如果我不走上斜路的话,那么,今天也许我有幸也会成为你们中间的一员。然而,这只能是一个天大的妄想了,是那不堪回首的往事害了我自己。  事情还得从我上初二那年说起。我的家境比较穷,为了家里建房子和供我上学,我的爸爸常年在上海一家建筑工地施工,妈妈在我家附近的建筑工地上干杂活,因此没有过多的时间管我,也就是在这一年,我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放学后经常不及时回家,有时甚至背着书包到一些游戏机房去玩,在那里认识了社会上的一些小混混、小地皮,并经常跟他们搅在一起喝酒、抽烟。他们还经常带我到各种娱乐场所去玩,从那时起,我开始逃学、旷课、开小差,学习成绩一落千丈,从原来的中上游一下滑落至倒数前五位。在学校里,我不仅自己不好好学习,还经常带头把学校闹得鸡犬不宁,校长和老师感到十分头疼,也对我进行了无数次的批评和教育,但是,我却仍然我行我素,屡教不改,最后,感觉到这样上学太没意思,终于在一个周末的下午,与另外一位同学商议好一起将自己的书包扔到河里,从此,我就真正地离开了学校,成了一名名副其实的弃学者。弃学后的我整天在外游荡,抽烟、喝酒、打牌、夜不归宿,凡是未成年人不应该沾染的各种恶习我几乎样样俱全,不久,我就被金沙镇上那些小混混们公认为盟友。2000年6月份的一天晚上9点多钟,我和几个朋友从金沙镇凡人溜冰场骑自行车回家,当我们走到供销大厦北边一个弄堂口,正好遇到十几个和我有点矛盾的小地皮,他们不问青红皂白,冲上来一脚将我连人带自行车踹倒,然后把我和我的朋友拉到旁边一个偏僻的小弄子里,硬是要向我们借钱,当我回答说没有钱的时候,他们四个人就上来群起而攻之,在对我和我的朋友一番拳打脚踢之后,共从我们身上抢走了200元钱,扬长而去。我望着他们得意和凶狠的样子,复仇的愿望在我心头陡然升起。我擦了擦嘴角的血,掸了掸身上的尘土,没有眼泪,也没有悲伤,我拎起自行车一步一拐地向黑暗中走去。然而,我人生最大的挫折也就是从这个晚上开始了。事后,我既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家里人,也没有向公安机关报警,而是产生了一种可怕的意念:以血还血,以牙还牙。别人能这样搞我们,我们为什么不能同样搞人家,把遭受的损失夺回来。我开始暗中寻找机会。 2000年9月份的一天下午,所谓的机会终于来了。这天下午,我和朋友张某(也是个弃学者)到金沙镇市民广场玩,在步行街我们遇到本校比我低一个年级的两个同学,一个叫曹某,另一个叫不到名字。当时我口袋里正好没有钱,就想问曹某借钱,因为我知道这个同学家里有钱,他平时手头也蛮散落的。我就闪身躲到市民广场一个偏僻的弄子里,我对同伴张某说:曹某平时在学校里用钱蛮多的,他身上肯定有钱,你把他叫过来。一会儿功夫,曹某就被张某叫到弄堂里,我对曹某说:你过来,身上有没有钱?他说:没有钱。我说:我好几天没回家了,身边没有钱了,想问你借点钱用用,过两天还你。可曹某还是说没有。我就来火了,厉声说道:我不信,你给我搜!同学们,其实,这时我已经有点失控了。大家都知道,一个普通公民,哪有权力随便搜别人的身,然而,此时的我在丧失了理智的情况下,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就在我准备对曹某动手之际,站在一旁的张某从地上拿起一块砖头,命令曹某蹲下去,并威胁道:有钱的话就拿出来,如果让我们搜到了,后果自负,说完就做出举砖要打的样子,这时我发现对面楼上有人,生怕闹出人命来,就赶紧把张某手上的砖头抢下来,然后把曹某和他的同学逼到墙角,再次叫他拿钱,曹某仍然说没有钱,张少祥就给他正反两个耳光,接着,我就开始对他搜身,曹某感到害怕,只好把钱拿出来,一共是140多元,我知道他还要坐车回学校,就从140元里抽出一张5元和2元的小票子给他,放他们走了。我拿了这130多元钱,和张某两人一起到饭店里花了几十块钱吃了一顿饭,之后又到商店里买了两双鞋子,就各自回家了。
  回到家,我想想这件事有点不对劲,就没有敢把这件事告诉家长,一个月后去了上海跟人学电工,过完春节,到第二年,也就是到2001年5月中旬回来,就被公安机关传讯并刑事拘留,5月30日,因犯抢劫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8月17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就这样,我的人生理想从此画上了一个休止符。我成了一名抢劫犯,失去了自由。当然,那4名抢我钱的小混混在我进去后三个月,也被抓进了看守所,同样以抢劫罪判了刑。
  当我拿到沉甸甸的判决书的时候,我的心也沉了下去。我好后悔呀。我想:邱晓呀,邱晓,你本应该在学校里学文化、学知识、学本领的呀,怎么会走到这高墙之内的呢?眼泪模糊了我的视线,我感到自己象一只断了线的风筝,在漫无目的地飘荡。
其实,我跟在座的大部分同学一样,也是个独生子,一家三口,尽管家庭不很富裕,但是,父母用他们辛勤的汗水为我同样营造了一个优美舒适的学习环境,可我没有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没有珍惜这样的机会,学习上不求上进,满脑子是各种各样的幻想。母亲的眼泪、父亲的呵斥都没能打动我。弃学后的我,经常跟社会上一些无业青年混在一起,终日无所事事,结果,人越混越没出息,胆子倒越混越大,终于陷入犯罪的泥潭,尚未成人就锒铛入狱。今天,我要借这个机会向在座的各位同学大声疾呼:千万不要为一时之糊涂而导致终身悔恨,要珍惜你们手中的机会,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我进看守所已经十一个多月了,夜里,我常常被恶梦惊醒。一想到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悔恨的眼泪就不知不觉地流了下来,每当我想起含辛茹苦培养我的父母和教育、关心、帮助我的老师、同学,我就感到十分内疚,心里象被油在煎熬,为了减轻这种痛苦,有时我就用点燃的香烟头在自己的手腕上使颈地烫,以便让自己得到一丝宽慰。因为,我实在对不起生我养我的父母、朝夕相处的老师和同学,以及关心、教育、帮助我的公、检、法的叔叔阿姨们。
  在看守所,通过管教干部耐心的教育和感化,通过这段时间集中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理解,我终于增长了不少法律知识,懂得了许多过去书本上学不到的做人的道理。同时,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也有了十分深刻的认识,知道了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什么是助人为乐,什么是违法犯罪,懂得了一个即将走上社会的青年人,应该如何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应该如何发挥自己的特长,回报国家,回报人民,回报自己的父母。
3月23日,是我十八岁的生日,没想到的是,这天一大早,检察院的领导们就匆匆赶到看守所,给我定做了一只特大的蛋糕,上书:祝十八岁生日快乐。他们还专门为我组织了一场生日座谈会,邀请了看守所的管教干部、我的同监少年犯,还有我的家长一起参加,他们给了我许多的鼓励和安慰,并且给我赠送了进步书籍,这使我感动万分,至今还不能平静。想不到我这颗被病虫侵害的幼苗,能得到如此温暖的呵护,这一天,我真正感觉到了人世间充满了爱。
  俗话说,世上没有后悔药,浪子回头金不换。我今天借这样一个现身说法的机会向所有关心、帮助我的好心人们发誓:我将一如既往,把悔改的言行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认罪伏法,深刻反思,积极劳动,加强学习,用辛勤的汗水洗刷自己的污垢,用勤劳的双手构筑自己的未来,洗心革面,脱胎换骨。回到社会上以后,要以积极的行动,真诚的表现,向党和人民,向我的父母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当我今天看到你们这一张张幸福的脸庞和那一双双渴望知识的眼睛的时候,我一颗自责的心都快要碎了,此刻的心情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尽管只剩下一个星期,但我觉得这7天又是多么的漫长啊!因为,只有失去自由的人才能真正体会获得自由的宝贵,借此机会,我想通过今天的交流,向在座的各位同龄人再谈几点我个人的感想和建议,希望你们能够从我身上获得更多的启迪。  (一)、要认真学好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
  同学们,你们应该好好珍惜今天这自由幸福的生活,要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在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要尽可能多学一点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制观念,通过学习弄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不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懂得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才能自觉地遵纪守法,远离犯罪。 (二)、要自觉抵制黄色陷井和高消费的诱惑,不能滋生低级趣味和贪图享受、不劳而获的思想。 当前社会上一些高消费群体也对我们未成年人也产生了强烈的刺激,而我们这些十七、八岁的年轻人自控力又比较差,往往容易陷入高消费的误区,认为人家有的,我也要有,人家享受的,我也要享受,自己没有这个能力,怎么办?有些人就想到通过犯罪的途径――比如:偷、抢或者敲诈勒索等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欲望,而这些都是极其危险的信号,我作为一个过来人,真诚地希望凡是有这种想法的同学要彻底反省,悬崖勒马,没有这种想法的同学也要引以为戒,相互监督。
  (三)、要慎重交友,正确处理好义字。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好的朋友对你有帮助,坏的朋友只会拉你下水。这一点我深有体会。《水浒》中的梁山好汉们,他们劫富济贫,扶危济困,讲的是义气,做的是好事,而如今社会上有那么一些人,则是帮朋友干坏事,甚至去违法犯罪,我看这根本就不是义。真正的义气应该是在朋友处于危难之时伸手相助、或者是在朋友违法犯罪时予以及时制止,往正道上引导,而不是一同去犯罪。如果当初跟我一起玩的朋友能够劝阻我,也许我就不会站在被告席上了。
  (四)、要提高警惕,分清是非,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自己和他人遭受非法侵害或遭遇危险时,应及时向学校、家长或公安机关报告,以求得他们的帮助。如果知情不报或者被侵害后忍气吞声,委屈求全,那只能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更加为所欲为,如果象我那样采取报复他人的手段,以求得心理上的平衡,最终只能同样陷入犯罪的泥潭。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同学们,作为一个和你们年龄相仿的少年犯,我深深地羡慕你们,祝福你们,希望你们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希望,在学校师长的教导下,自觉要求,努力学习,不断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同时认真接受法律知识教育,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增强反腐蚀侵害的能力,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国家所期望的有用人才。

今天,我怀着十二万分的愧疚以及十二万分的懊悔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我对上课说话这种恶劣行为的深痛恶绝及打死也不再上课说话的决心。早在我刚踏进这个班级的时候,您就已经三令五申,一再强调,全班同学,上课专心听讲,不得上课说话。其时,老师反复教导言犹在耳,严肃认真的表情犹在眼前,我深为震撼,也已经深刻认识到此事的重要性,于是我一再告诉自己要把此事当成头等大事来抓,不能辜负老师对我们的一片苦心。
(上课讲话的原因内容自己加)
我知道这些理由说出来都是不能成立的,因为,这所有的问题都只能归结于我,还未能达到一个现代中学生该具有地认识问题的水平。未能对老师们的辛勤劳作做出回报,我越来越清晰地感觉到我是一个罪人!!!

对于我上课说话的事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如下:
1、 对老师的不尊重。本应留心听讲的我未能把心思留在课堂上,试问怎么不会让平时十分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的老师担心。而这样的担心很可能让老师整天工作分心,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2、 在同学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一个人的上课说话,有可能造成别的同学的效仿,影响班级纪律性,也是对别的同学的父母的不负责。
3、 影响个人综合水平的提高,使自身在本能提高的条件下未能得到提高,违背父母的意愿,实乃不孝。

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深藏在本人思想中的致命错误有以下几点:
1、 思想觉悟不高,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就算是有认识,也没能在行动上真正实行起来。
2、 思想觉悟不高的根本原因是因为本人对他人尊重不足。试想,如果我对老师有更深的尊重,我会专心听讲
3、 平时生活作风懒散。如果不是因为懒散、粗心大意、记忆力水平低,注意力不集中,我怎么会把老师的循循善诱的教导不放在心里?
4、 平时和舍友交流不足,未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团结同学,试想,若我和舍友交流充足,怎会不知道他们何时离开宿舍?若我和他们真正做到好好团结,他们又怎会不知道我在洗澡?若更进一步我和他们相邀一块上学,上课说话的事还有可能发生吗?

据上,我决定有如下个人整改措施:
1、 按照老师要求缴纳保质保量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其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2、 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克服生活懒散、粗心大意的缺点,努力将期考考好,以好成绩来弥补我的过错
3、 和同学们加强沟通。保证不再出现上述错误
请关心爱护我的老师同学继续监督、帮助我改正缺点,取得更大的进步!

19岁青少年抢劫犯罪案例悔改书,谁知道??
答:回到家,我想想这件事有点不对劲,就没有敢把这件事告诉家长,一个月后去了上海跟人学电工,过完春节,到第二年,也就是到2001年5月中旬回来,就被公安机关传讯并刑事拘留,5月30日,因犯抢劫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8月17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就这样,我的人生理想从此画上了一个休止...

青少年犯罪案例
答:花季少年触刑法抢劫学生钱财获刑罚 不满18周岁的学生闫峰、王伟,因抢劫广西浦北职业学校学生的55元钱,被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依法被告人严峰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石林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12年3月17日下午18时许,被...

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
答:检察机关对该案审查后以抢劫罪对该三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案例三: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男,汉族,17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汉族,17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谌某,男,汉族,19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黄某某,男,汉族,18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

贵州一18岁少年当街抢劫杀人,被判死刑,事情的经过是怎样的?
答:事情的经过就是林文栋和他的朋友在刚从酒吧出来的时候看到法院门口经过了两个路人,所以便对他们实施了抢劫。路人在中了刀之后立刻就死亡了,于是便被当地的法院所逮捕,被判处死刑。17岁本身是一个非常美好的年纪,在这个年纪大家都会选择追寻自己的梦想,或者是在学校里学习,每个人在17岁的时候都会怀着...

未成年人犯罪案例
答:按照《刑法》263条的规定,抢劫数额巨大的,会被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但因二人系未成年人,具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案例二:一群少年成为大盗。4月28日,阿城市打掉一个盗窃犯罪团伙。案破了,按说民警应该兴高采烈,可是他们反而忧心忡忡。因为他们抓获的“飞檐走壁大盗”竟是...

犯罪忏悔书写和悔改书怎么写
答:今天,我怀着十二万分的愧疚以及十二万分的懊悔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我对上课说话这种恶劣行为的深痛恶绝及打死也不再上课说话的决心。早在我刚踏进这个班级的时候,您就已经三令五申,一再强调,全班同学,上课专心听讲,不得上课说话。其时,老师反复教导言犹在耳,严肃认真的表情犹在眼前...

急急急!求:找一个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分析原因并为其改正自新提出自己...
答:3月15日,南京市玄武警方宣布,对参与这起群殴行凶的11名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当警方向11名涉案学生的家长宣布决定时,有3位家长当场昏倒。二、在南京发生的一起学生长期结伙盗窃案件中,6名团伙成员在案发时平均年龄不到18岁,他们同校同班同宿舍,令人惊讶的是他们所学专业竟然是保安。在南京公安机关...

5条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并分析!
答:案例一:五名青少年涉嫌绑架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他们已满14周岁,其行为构成绑架罪,因勒索财物或扣押人质而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此外,由于不符合配备枪支弹药的条件,他们还违反了枪支管理法律,擅自持有枪支弹药。这些行为符合绑架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的构成要件。案例二:一名青少年涉嫌故意杀人。

李焕文落网记:多次入狱不知悔改,抢劫成性杀死一家五口,后来怎样?_百度...
答:经过指纹和DNA检测,确认此人是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的犯罪嫌疑人李焕文。张建瑞,山东人,在内蒙古开了一家木龙骨厂。他的生意还可以,生活也比较富裕。2006年,高树富被招为工人。为了家乡,他邀请高树富在儿子生日那天喝酒。可能是他喝多了,高树富吐了很多平时不说的话。这让张建瑞在警方来内蒙查案时...

青少年犯罪案例
答:被告人钟某某、周某某有坦白情节,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定被告人钟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周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参考资料: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网-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白皮书 ...

IT评价网,数码产品家用电器电子设备等点评来自于网友使用感受交流,不对其内容作任何保证

联系反馈
Copyright© IT评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