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32天,但是4月份十天,5月份22天就发生工伤,平均工资如何确认

只在公司工作了三天的员工,发生工伤了,如何确定工资标准~

初次就业的劳动者到工作单位上班不久、或者在新的岗位工作不久即发生工伤事故,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事先对工资数额也没有明确约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本人工资”数额,法院形成三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参照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数额计算。这是参照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计算误工损失的通常做法。但实践中,有人认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与用人单位的职工工资收入情况存在差异,尤其是对于初次就业的劳动者,考虑其技能、劳动熟练程度等因素,其工资收入一般达不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第二,参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缴费工资的60%计算。按照《工伤保险条列》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由于劳动者在受伤前没有工资,不应当理解为工资数额为零,没有发生工资和工资数额为零,是截然不同的含义,因此,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的做法,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对劳动者也不公平。

第三,按照劳动者受伤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省劳动厅《关于贯彻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补充通知》规定,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一年而发生工伤,计算工伤保险待遇时,有月工资的,按照实际工作月份的月平均工资计算,没有月工资的,可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这种计算方法,对劳动者而言比较公平。然而,参照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需要用人单位提供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数额和全部职工工资明细表。在调查取证时,往往存在用人单位举证较难、提供不真实的数据和虚假证据的情况,因此,第三种意见在实践操作中有一定的难度,也可能由于用人单位提供的职工工资表有出入,而对受伤职工产生不公平。

通过对以上三种意见进行比较,法官倾向第一种意见。理由是:第一,“当地职工平均工资”这一标准数据来源可靠,比较客观,实践中容易操作;第二,采用这一数据,与一般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的处理原则一致,有利于执法标准的统一;第三,有利于保证职工基本生活水平,维护弱者利益。

从立法角度看,一部法律出台 应该认定每个公民和企事业单位知道其法律的效力.
而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一庭201室,欧金铨法官 却认为员工未向企业提出签订劳动合同。通过诉讼索要双倍工资,江北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认定事实中,又认定单位发放工资是根据考勤卡计算,
对员工提供来源企业考勤卡,为证明上下班时间和加班情况时,
被告对考勤卡真实性没有异议,但是欧金铨认为不能证明实际上下班时间


欧金铨认为推迟两三天发工资也属于合法。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要求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无法律依据。

其中2008年8月一月工作31天.每天工作早上7:30-21:00每天工作12小时.872元工资也属于合法。

07年12月-08年8月当时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最低工资标准 850元一月。


案号:(2009)甬北民初字第692号

2009年7月10号上诉,
事实和理由:从立法角度看,一部法律出台 都应该认定每个公民和企事业单位知道其法律的效力,
而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国家三声五次要落实政策,但到了一些法官面前却曲解法律,
欧金铨认为计算加班费不是根据基本工资计算,不知根据用什么来计算.
员工提交来源企业在仲裁阶段提交08年8月.9月.10月.11月.09年1月的工资单复印件。证明这几个月的每月的月基本工资和单位每月计算工资来不及发放多往后推迟几天发放的事实。
单位答辩:对工资单是单位的真实性没有异议。每月计算工资来不及发放多往后推迟几天发放的事实没有异议。称基本工资是员工自己的。
单位在审庭只未提交任何证据和答辨反驳的理由.
未做过任何鉴定.单位在审庭只未提交任何证据欧金铨就认定工资单是员工添加涂改的。

关于2008年7月.12月的工资员工已在诉请中提出,到法官这里却成了未提出,那岂不是企业光明正大不用为员工支付工资。

单方面的证言多可以认定事实,哪还需要当事人为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关的证据干什么,不如凭审判员的心情来判决好了,其中指。被告单位规模较小,员工仅20来人,管理人员较少,管理上比较宽松;上下班虽有考卡但职工中途外出并没有严格进行考卡。

作为员工提供来源企业考勤卡(其中08年7月.9月考勤卡上的员工名字法定代表人书写,其他考勤卡上的员工名字是单位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老公沈斌书写)已经对自己的主张提供了相应的举证能力,
单位答辩:对考勤卡是单位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是不能证明实际上下班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第;,七十三条 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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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会怎么样审理判决?
论谈发贴2009年6月23号上午9:00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审理。
员工同宁波市江北丁已服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员工索要双倍工资 加班费 最终能否得到支持,希望给员工提供一些法律依据的帮助.
因企业长达9月未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工资.作息时间6月至11月白天7:30至17:00,,12月至5月白天8:00至17:00,中午吃饭休息时间为半小时,晚上也经常有加班,一月只休息1至2天。以上事实单位在庭审时也均认可。
员工提交08年7月至09年3月的考勤卡,其中08年7月.9月考勤卡上的员工名字法定代表人书写,其他考勤卡上的员工名字是单位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老公沈斌书写。为证明上下班时间和加班情况。
单位答辩:对考勤卡是单位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是不能证明实际上下班时间。
员工提交来源企业在仲裁阶段提交08年8月.9月.10月.11月.09年1月的工资单复印件。证明这几个月的每月的月基本工资和单位每月计算工资来不及发放多往后推迟几天发放的事实。
单位答辩:对工资单是单位的真实性没有异议。每月计算工资来不及发放多往后推迟几天发放的事实没有异议。称基本工资是员工自己涂改的。
单位在审庭只未提交任何证据和答辨反驳的理由


本案主审法官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一庭201室 欧金铨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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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令被告补缴2008年7月至2009年3月份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2.判令被告支付工资2008年7月1700元.8月1000元.9月160元.10月658元.11月100元.12月1700元1月100元.2月1716元.3月850元,
加班工资 (分别为08年7月2422.96元,8月4047.92元,9月1695.7元,10月3352.25元11月3054.95元,12月2801.5元.1月693.64元.2月532.54元.3月799元).
双倍工资(分别为08年8月5919.2元,9月2766.7元,10月5144.25元,11月4676.95元,12月4501.5元.1月2405.64元.2月2248.54元.3月1649元,
3.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6971.83元,
4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包、,交付社保中子单。



根据考勤卡计算8小时以外平时加班 双休日加班的时间

7月份平时加班 42小时、双休日加班8天92.5小时,

8月份平时加班81.5小时、双休日加班10天127小时,

9月份平时加班75小时、双休日加班7天81.5小时,

10月份平时加班79小时、双休日加班8天88.5小时、法定节假日加班10小时,

11月份平时加班78.5小时、双休日加班9天105小时,

12月份平时加班68.5小时、双休日加班7天92小时

1月份平时加班47小时,

2月份平时加班36.5小时,

3月份平时加班9小时、双休日加班4天34小时。休日加班4天34小时。



根据基本工资来计算的加班费公式

1700/(21.75*8)*(42*150%+92.5*200%)=2422.96 (7月份加班费)

1872/(21.75*8)*(81.5*150%+127*200%)=4047.92 (8月份加班费)

1071/(21.75*8)*(75*150%+81.5*200%)=1695.7 (9月份加班费)

1792/(21.75*8)*(79*150%+88.5*200%+10*300%)=3352.25 (10月份加班费-)

1622/(21.75*8)*(78.5*150%+105*200%)=3054.95 (11月份加班费)

1700/(21.75*8)*(68.5*150%+92*200*200%)=2801.5 (12月份加班费)

1712/(21.75*8)*(47*150%)=693.64 (1月份加班费)

1716/(21.75*8)*(36.5*150%)=532.54 (2月份加班费)

1700/(21.75*8)*(9*150%+34*200%)=799 (3月份加班费)






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850/(21.75*8)*(42*150%+92.5*200%)=1211.48 (7月份加班费)

850/(21.75*8)*(81.5*150%+127*200%)=1837.98 (8月份加班费)

960/(21.75*8)*(75*150%+81.5*200%)=1519.98(9月份加班费)

960/(21.75*8)*(79*150%+88.5*200%+10*300%)=1795.84(10月份加班费-)

960/(21.75*8)*(78.5*150%*105*200%)=1808.19 (11月份加班费)

960/(21.75*8)*(68.5*150%+92*200*200%)=1581.99 (12月份加班费)

960/(21.75*8)*(47*150%)=388.96 (1月份加班费)

960/(21.75*8)*(36.5*150%)=302.06 (2月份加班费)

960/(21.75*8)*(9*150%+34*200%)=449.65 (3月份加班费)

850+850+960*6+480=7940最低工资标准8小时

1211.48+1837.98+1519.98+1795.84+1808.19+1581.99+388.96+302.06+499.65=10961.02总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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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索要双倍工资,江北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法在身边 - 新宁波论坛 - 新生活,新宁波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我在公司上班32天,但是4月份十天,5月份22天就发生工伤,平均工资如何...
答: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

我3月8号上班,到4月8号按天算怎么会有32天呢,我不多做两天事啊?
答:因为三月份有31天。在3月8号-4月7日算一个月。所以到4月8日就是32天。现在工资有的是按计件提成的。还有的按月算的。不知道你们工资是怎么算的。如果是按月算的,那就没有办法啦,比如二月份只有28或者29天,那也只能算一个月。

3月3号至4月3号有32天,工资怎么发给我?
答:我觉得可能分两次发给你,因为公司一般都有一个截止日和发薪日,你比如说是30号或者31号截止,次月是5号发薪,那么你3月3号-3月31日为一个算薪的周期,然后次月发,4月1号-4月3号为一个周期,到5月发薪日再发这几天的

一个员工从3.1号到4.1号工资是接31天还是32天?
答:如果你是临时的,只从3月1日-4月1日干活,就可以给你结算32天的。如果是长期干的,很多单位都是从1号算起,到31日截止,就会给你结31天的工资。我单位是从每月的26日算起,到下个月的25日截止汇总算账。如果从3月1日干就是25天的,从26日开始就是下个月的。

...我从3月31号开始上班到4月7号辞职,但是他们只答应给4天工资,这样合 ...
答: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拿月薪的4月份有清明上班是按32天算还是33天
答:国家规定凡是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倍计算。也就是4月份清明这天你上班的话就比不上班多2天的工资。也就是你说的32天。

我在公司上班32天发生工伤,平均工资如何确以
答:2.一般来说,像你这样发生工伤前工作刚满1个月的,应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如果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一般会以同岗位的工资为标准。3.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

求解答,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是22天,例如我是3月4号入职的,不是1号入...
答:个人认为,公司规定22天,实际算起来是按一个月的然后减去双休计算出来,然后平均出来的;实际全勤考核是按月来的,你4号入职,只能从四号开始算,当然不算一个月了,也就没有全勤了。

...至(4月3日)月功资按阴历干了32天按阳历干了30天,月工资五千我应该多...
答:工资都是按阳历算的,按月计算,你三月份差2天就干满一个月,四月份又干了3天,按这样计算,你月工资五千,最少可以领取一个月工资,最多可以领一个月多一天工资,。

我在公司上班没有签约劳动合同不做了但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
答:我在公司上班没有签约劳动合同不做了但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 你好,在试用期,应提前三天告知公司,以过试用期的,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如果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你的情况,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到法院起诉。 单位应该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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