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和中国人结婚后可以长住中国吗?

日本人与中国人结婚后日本人能否长期在中国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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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是可以的。
2、结婚后你就可以到当地出入境管理局为其咨询办理签证事务,然后把国内的资料寄到国外,由其向中国驻外馆申请签证。
3、即便是长期,由于你们刚结婚,也最长只能申请到1-3年的签证。绿卡的话还需要几年后。
4、各地gong安机关都有网上咨询服务,建议你合理使用。

--非专家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国务院2003年12月13日批准,公安部、外交部第74号令2004年8月15日发布)

  第一条 为规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

  第三条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

  第四条 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

  第五条 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辖市公安分、县局;审核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

  第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第七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外国人,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二)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

  50万美元以上;

  (三)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

  (四)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第八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外国人,其任职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

  (二)重点高等学校;

  (三)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

  (四)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时需如实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二)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三)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五)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登记证明以及联合年检证明、验资报告、个人完税证明。

  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

  第十一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任职单位出具的本人职务或者职称证明;

  (二)《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

  (三)任职单位的登记证明以及年检证明、个人完税证明;任职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联合年检证明;

  (四)在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省、部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证明文件;在高新技术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确认书。

  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及有关证明。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所指人员申请时,属于配偶的,还需提交婚姻证明;属于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还需提交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 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第十四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其中国籍配偶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其外国籍配偶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婚姻证明、经公证的生活保障证明及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第十五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六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其中国籍父母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籍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第十六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被投靠的中国公民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投靠人国外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第十七条 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由本人或者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者被委托人向主要投资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公安分、县局提出申请。

  由被委托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交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申请

  人在国外出具的委托书,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自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十九条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由公安部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人在境外的,由公安部发给《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申请人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D ”字签证,入境后30日以内向受理其申请的公安机关领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第二十条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得少于三个月。确因实际需要每年不能在中国累计居留满三个月的,需经长期居留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但五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得少于一年。

  第二十一条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有效期为五年或者十年。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未满十八周岁的外国人,发给有效期为五年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外国人, 发给有效期为十年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第二十二条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效期满、内容变更、损坏或者遗失的,持证人应当向其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公安分、县局申请换发或者补发。公安机关经审核对没有丧失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规定情形的,一个月以内换发或者补发证件。

  第二十三条 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应当在证件有效期满前一个月以内申请换发;证件内容变更的,应当在情况变更后一个月以内申请换发;证件损坏或者遗失的,应当及时申请换发或者补发。

  第二十四条 具有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部可以取消其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同时收缴其所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者宣布作废:

  (一) 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

  (二)被人民法院判处驱逐出境的;

  (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骗取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

  (四)未经批准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满三个月或者五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满一年的。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实施前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到原居留证件签发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公安分、县局换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第二十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以及签发、换发、补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

  (二)“以上”、“以内”皆包括本数。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安部、外交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日本人と中国人>

「中国人と结婚する际の手続き」(リンク)をご参照ください。
(1)旅券(日本人)、身分证明书(中国人)
(2)婚姻届 2通又は3通【注1】、【注2】(证人不要) ※当馆でも入手できます。※记载例はこちら
 ※汉字表记はすべて日本汉字でご记入いただきますので、各自で事前にお调べください。 
 【参考】日中汉字比较表
(3)戸籍誊本(最新のもの)2通(1通は原本,2通目写し可)
(4)婚姻公证书2通又は3通(1通は原本,2・3通目は写し可)【注2】、【注3】
(5)上记(4)の和訳文2通又は3通【注2】、【注4】
(6)中国人配偶者の国籍公证书2通又は3通(1通は原本,2・3通目は写し可)【注2】、【注3】
(7)上记(6)の和訳文2通又は3通【注2】、【注4】

<日本人同士>

(1)双方の旅券
(2)婚姻届(证人栏の记载も必要ですので、こちらを印刷の上、お使いください。当馆でも入手可)最大4通【注1】、【注5】、【注6】
 ※汉字表记はすべて日本汉字でご记入いただきますので、各自で事前にお调べください。 
 【参考】日中汉字比较表
(3)戸籍誊本(最新のもの)4通(夫となる者2通、妻となる者2通【注7】)

可以。结婚之後可以领家属签证,一定时间后(10年吧)就可以更改国籍至中国籍。

貌似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要常住中国起码先注销日本国籍。不然就亲属投靠什么的。

可以啊

日本人留在中国有几种方法
答:日本人留在中国的方法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要求,在中国境内与中国公民结婚,办理结婚证之后,可以按照要求申请永久居住。在中国境内购买房产,凭借房产凭证,例如房产证,产权证等办理永久居住。通过企业外派的方式,由日本方的企业出具外派证明,在中国境内的相关单位,按照出入境管理法则,提供材料...

日本人和中国人婚后,可否随中国人去中国长期生活,在不想取得中国国籍的...
答:总而言之,办理手续的时候,只要你在中国国内,就可以的。我的亲属是日本人,还是不想加入中国籍,所以,每次为了办理居留护照,本人一定在国旗之前,去大使馆办理证明。

日本人和中国人结婚后可以长住中国吗?
答:第十九条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由公安部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人在境外的,由公安部发给《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申请人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D ”字签证,入境后30日以内向受理其申请的公安机关领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第二十条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

我女朋友是日本人,我们如果结婚了她能在中国长期居住吗,在中国长期居住...
答:你好 1、是可以的。2、结婚后你就可以到当地出入境管理局为其咨询办理签证事务,然后把国内的资料寄到国外,由其向中国驻外馆申请签证。3、即便是长期,由于你们刚结婚,也最长只能申请到1-3年的签证。绿卡的话还需要几年后。4、各地gong安机关都有网上咨询服务,建议你合理使用。--非专家 ...

日本人和中国人结婚可以在中国居住吗需要交税吗
答:可以的,需要缴税。根据查询百度百科,日本人和中国人结婚可以在中国居住,需要将我国国籍一方的户口改为已婚,这样才可以办理日本人配偶的居住证和签证,日本配偶的那一方在中国工作需要正常纳税的。日本国籍一方需提供户籍誊本、印章及有效身份证明和婚姻届,需要两位证婚人的署名和印章。

日本人与中国人结婚后日本人能否长期在中国居住
答:日本人要取得中国国籍,必须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当地公安部门批准,具体需要什么手续,公安部门会告知的。

外国人在中国结婚可以永久定居中国吗
答:【法律分析】: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获得中国的永久居留权。与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常住户籍的)或者在中国获得资格的外国人结婚的,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

日本人在中国工作.和中国女人结婚了 .还需要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吗? 谢 ...
答:日本人和中国人结婚了一样需要办理外国人居留证,只是和中国人有婚姻关系,可以帮他更方便办理。

请问中国人可以永久在日本居住吗
答:日本是非移民国家,只能通过经营管理,工作和配偶等身份来申请日本的永居或归化日本国籍。中国人在日本永久居住需要永住签证。在没有违反日本法律等特殊情况下,可以永久在日本居住。永住在留资格和签证申请条件:1、连续在日本居住10年,且从申请永住日开始倒数5年间直日本工作持有工作签证,并且缴纳了应...

日本人在中国长期居留要办什么手续?
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申请材料:(一)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二)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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