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在异地怎么纳税

在外地有分公司的公司如何纳税?~


分公司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分公司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
若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未办理税务登记,则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

扩展资料:
条件
1、国务院确定的120家大型试点企业集团。
2、国务院批准执行试点企业集团政策和汇总纳税政策的企业集团。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铁路运营、民航运输、邮政、电信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含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4、文化体制改革的试点企业集团。
5、汇总纳税企业重组改制后具集团性质的存续企业。
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核算地统一纳税。对核算地发生争议的,分情况处理:
1、总分机构均在一省范围内的,由省级税务机关明确纳税申报所在地;
2、总分机构跨省市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纳税申报所在地。
汇缴成员企业和单位在按规定向汇缴企业和单位汇总所得额(或亏损额)时,必须按税法的有关规定向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汇缴纳税情况,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附财务、会计报表等有关资料。纳税申报表亦应同时逐级上报汇缴企业和单位,以便汇缴入库地税务机关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汇总纳税

方法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扩展资料: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分公司作为法人独立核算独立纳税,分支机构非法人则非独立核算进行汇总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三条 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三)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 第六条 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若分公司独立核算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人分支机构应就地预缴。是否合并报表是企业财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来规定的,建议参照企业会计准则。
  具体事宜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国税12366。

分公司注册后如何缴税?,欢迎关注,点赞,业务办理请私信
分公司注册后如何缴税:
(一)在境内注册分公司跟普通公司来比较,分公司是不具独立的法人实体,在成立分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只需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分公司所发生的利润跟亏损要跟总公司的进行合并计算,生成“合并报表”;而我国税法也规定,公司的成立的分支机构缴纳所得有2种方式: (1)独立申报纳税;
(2)合并到总公司汇总纳税;根据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性质来采用哪种形式来缴税则,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独立的纳税义务人。
(二)在境外设立分公司
(1)需要注意到,境外分公司跟总公司利润合并计算时,所影响的是居住国的税收负担,而不是东道国,至于作为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还是依然要对归属于分公司本身情况的收入扣税,这就是实行所谓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的内容;
(2)设立在境内分公司就不存在这种问题,对这一点企业在税筹划时应多加关注。



应该在异地进行税务登记,税金申报应该属地管理为好。

分公司怎么进行纳税申报
答:分公司怎么进行纳税申报答:分公司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

总公司和分公司如何纳税
答:总公司和分公司如何纳税其一,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二,分公司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办事处和分公司的区别有什么?1、概念不同办事处是经营许可证经营地址以外的地区,经营项目和经营场所并不做固定...

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地方如何进行所得税纳税?
答:要在总公司所在地税务局办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公司企业所得税上缴总公司,然后按照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上一年的资产总额、应付职工薪酬总额和营业收入这三项指标各自所占比例乘以一定的系数,确定分公司分摊比例,计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金额,下拨给分公司,在分公司所在地税务局缴纳。

跨省分公司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第三条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一)统一计算,是指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二)分级管理,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

异地建厂如何交税
答:如果是分支机构的话:经总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分公司实行增值税预征,然后由总公司统一抵扣;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异地分公司要独立报税吗
答:法律分析: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能独立纳税,分公司所属的总公司应当按照税务局的规定,需要执行属地管理,在分公司的驻地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纳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

分公司如何申报纳税?必须在当地交税吗?
答:所以分公司的收入和成本均应汇总至外省总部,总部将对应缴的企业所得税统一计算,将其中50%的部分在各分公司之间进行分配,实行就地预缴。如果有外管证,可以回总公司申报所得税,否则要在当地缴纳申报所得税。分公司如何做账?三、分公司必须在当地交税吗?不同企业类型,不同地区稍有不同。有些地区...

异地分公司要交税吗
答:法律分析:异地分公司要交税,虽然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也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要按照规定缴纳税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

异地设立的分公司增值税及所得税如何缴纳?
答: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企业在外地设立分公司的,必须到分公司所在地的税务管理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

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怎么缴纳
答:三级及以下分公司,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公司;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怎么缴纳?一般来说,企业的分公司是没有独立核算的,是由总公司一起核算的,在纳税申报的时候,分公司可以先预缴纳相关的税金,由总公司对企业的纳税申报进行汇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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