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若干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补贴资金问题。。。。急。。。~

你说的是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吧,不要利息的,也不用还,是国家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合作社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使成员通过合作社获得更多收入,让成员充分分享合作社利益而发放的。国家财政补助直接补助不是补助合作社的某个成员,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能分配给成员。平均量化到每个成员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份额,只能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的依据,合作社成员对这部分财产没有所有权,成员资格终止时的,不能带走这部分财产。但合作社应当将这部分财产份额重新平均重新平均量化到本社现有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

  是有区别的。
  1、成立目的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企业则追求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2、主体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体;而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对出资人的身份做特别规定。
3、服务对象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信息、生产资料购买和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而企业则一般没有所谓的内部服务,服务对象主要是面对市场大众。
4、财产关系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按份额量化到个人,记载在成员账户中。而股份制的企业,股东的出资构成企业的财产,不将企业的财产按份额量化在股东名下。
5、退出机制对法人资产的影响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成员退出时,可以带走自己加入时的出资和记载在其账户内的由公积金形成的财产份额。而加入企业的股东一般只能以转让股份的形式退出(减资有特别规定,如企业法人要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而如果没有人愿意接受你所转让的股份,那么你就根本没法退出,这种退出一般并不带来企业法人资产的减少。
6、地位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而股份制企业则是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为决策的基石。
7、分配方式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主要按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比例返还,盈余分配的基础是成员对合作社提供服务的利用程度,即“按惠顾额返还盈余”。而一般企业的利润则“按股分红”。

本人略懂一些。给你解答一下吧。
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程序,首先到你所在地镇的农业经营管理部门,提出建立专业合作社的申请,该单位会告诉你准备相关的材料,然后,由该单位向县级农业局提交资料。等农业局审批后,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其后,再办理税务登记。
2、在工商注册时,你要明确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可以包括提供农资、及其他农业资料、农业机械及农业技术服务。向成员和非成员都可以,但要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税款。
3、成立后,一般国家或地方政府会有一些财政专项补助或补贴。另外,有些地方在贷款等方面还给予优惠或减少手续。具体咨询当地农业局。
4、为了突出专业,你可以把名称细化,如肉牛养殖、肉鸡养殖、小麦种植、苹果种植等名称比较规范。粮食加工方向,严格来说不是专业合作社,可以作为合作社的一项事业作,最好写粮食购销合作社等类似名称。
5、合作社下不能设立公司组织。因为合作社属于社会团体组织,不是类似公司的商业组织。他们适用的法律是不一样的,组织体系也不一样。
了解的就这么多,希望能帮助到你。

第一个思路很好,应先注册一个"合作社"企业,对周边的相关企业进行拜访,形成意向、达成意愿,不要什么都投资。精力、技术等都不成熟

成立合作社后 可以销售农资,对合作社内部的人员承认社员资格,享有股份提成,成为股东之一,对其他农户销售 可以鼓励入社。

成立的合作社后,国家的扶持政策是根据地方情况和经营的性质决定。必须及时向你的上级主管 部门搞好协调和汇报工作,争取……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 突出专业 ,中国传统“好名扬天下”

农民合作社本身就是一个法人组织,可以设立事业部,不应设立分公司。

您的以上五个问题 需要对合作社的成立 合作社的统购统销进行很详细的学习!
现在 “中国农民合作社信息网”经常组办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会议!您不妨可以去他们那培训下!
本月9月19日经开展 第十一届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模式发展高峰论坛暨2011秋季采购优势农产品精品推介会可以参加下

我知道在北京有个中农合作社服务站全国农民合作社交流及产品营销会。 农民自发组织的合作社还处于初级阶段,经营管理,资金短缺,产品销售等问题多多。作为企业来说,相对合作社来说还是很有优势的,对接会第二个主题就是产品营销方面的对接,各大超市、餐饮集团、连锁店等重点采购商的直接采购负责人都会到现场参与对接,自己也可以一起参与进来,而且也可以到现场了解一下关于合作社方面的优惠政策,现在有很多方面的补贴,以后您也可以成立“公司+合作社”的模式运作。

纠正一点:1、严格的来讲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不需要事前得到农业主管部门的审核的,但是为了便于管理等原因,时候最好到农业部门备案。2、合作社内部是可以兴办企业的,但一定要按企业运作,可以以两种方式来处理,一是注册一个企业,再以企业成员身份加入合作社,二是合作社成员入股办企业。

求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若干问题
答: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程序,首先到你所在地镇的农业经营管理部门,提出建立专业合作社的申请,该单位会告诉你准备相关的材料,然后,由该单位向县级农业局提交资料。等农业局审批后,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其后,再办理税务登记。2、在工商注册时,你要明确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可以包括提供农资、及其他农业资...

农民专业合作社问题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第六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对策
答: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经营规模偏小,组织化程度低,带动效应不明显 目前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只在本村或相邻村范围内发展,每个专业合作社的理事成员只有5至7人,入社会员少,带动农户少,有的还存在农户的自产自销,未能在全镇或全县范围内辐射。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经济实力较弱...

农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答:目前农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合作社规模小、实力弱目前各地方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的问题。由4个方面原因造成:其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时间较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其二,资金约束,合作社扩大规模、增强实力的方法主要靠自身积累;其三,人才缺乏,合作社扩大规模需要一定数量...

如何在农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议?
答:在农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议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抵御市场风险、提高参与市场竞争能力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前段时期,区政协经科委专题组织委员就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并对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出...

我国农民合作社面临的困难有哪些?
答:缺乏农业系统知识,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这些都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4、配套政策有待完善,政府资金投入不够。地方政府在统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资金方面支持力度不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吸引力不强。合作社做强做大所需要的土地、贷款等环节有堵点,倾斜力度不够。

我是彭山县黄丰镇农民!我想成立一个农村合作社。请问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
答:“从长远来看,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建立农民自己的金融合作组织,在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农民信用合作社不仅解决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问题,而且成了合作社的重要利润渠道。”史金善说。政策法规亟待细化 “它害死我了。”粤西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老马拿出一本巴掌大小的红本子说。这是该县工商局颁发...

农村合作社注册条件
答:农村合作社注册条件如下:1、有五名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2、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

我想办农村和合作社咋和农民谈
答: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

农村专业合作社该如何申请办理。
答:注册申办农村合作社流程如下: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涉及工商、公安、税务、质监、银行 农业等多个部门 1、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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