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增值税的四种情形

预缴增值税的四种情形~

预缴增值税的四种情形具体如下:
1、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2%的预征率或3%的征收率预缴增值税。其次还包括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2%或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不动产经营租赁,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其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规定的征收率或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转让不动产,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或预征率预缴税款。个体工商户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4、销售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老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税款。
 

一、总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就地预缴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预收款
三、建筑安装业企业,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
四、纳税人异地出租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五、纳税人转让不动产
六、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一个月内需要多次领购专用发票

需要预缴增值税的情形主要有四种,分别是: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收款。
2、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应收款。
3、异地不动产出租业务。
4、不动产转让业务。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收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老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税款。
二、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应收款。 
(一)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2%的预征率或3%的征收率预缴增值税。
(二)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2%或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异地不动产出租业务。
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其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规定的征收率或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四、不动产转让业务。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或预征率预缴税款。
个体工商户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具体有以下几点:
1、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预缴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为未办理过税务登记证的非企业性单位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4、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方框内打对。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方框内打错;
5、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号,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目或不动产开发项目,不需要填写。出租不动产业务无需填写;
6、项目名称,填写建筑服务或者房地产项目的名称。出租不动产业务不需要填写;
7、项目地址,填写建筑服务项目、房地产项目或出租不动产的具体地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预缴增值税的四种情形
答:需要预缴增值税的情形主要有四种,分别是: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收款。2、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应收款。3、异地不动产出租业务。4、不动产转让业务。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收款。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老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3%的预征率预...

预缴增值税的四种情形
答:预缴增值税的四种情形具体如下:1、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2%的预征率或3%的征收率预缴增值税。其次还包括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2%或3...

在什么情况下要预缴增值税
答:1、其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是进口货物的行为已经发生。2、其销售、进口的货物以及提供的劳务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3、其销售货物或是提供应税劳务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需要预缴增值税的情况有哪些?
答:3、企业在转让不动产时,需要预缴增值税。同时对于企业外购的不动产而言,可以扣除购买时的价款和相关费用。当然,企业自建的不动产,也可以扣除相应的建造成本。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贷:银行存款月末:借:应交税费——未缴增值税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当月缴纳当月的...

预缴的增值税要不要计提?
答:预增值税不用计提,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做进项增加,发生销售做销项税.增值税在购销的时候是同时入账的.需要预缴增值税的情况:一、提供建筑服务(一)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1.具体情形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2%的预征率或3%的征收率预缴增值...

预缴增值税怎么计算
答:需要预缴增值税的情形主要有四种,分别是: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收款。2、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应收款。3、异地不动产出租业务。4、不动产转让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时,在收到款项时按照3%的预征率进行预缴增值税。预缴税款=预收款/(1+税率/征收率)×3%。纳税人提供建筑...

什么情况下要预缴增值税
答:1、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2%的预征率或3%的征收率预缴增值税。2、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2%或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3、不动产经营...

预征增值税的6种情形
答:以下列举了六种常见的预征增值税情形,帮助企业和个人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相关税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预收款部分需按照3%的比例预缴,根据不同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法和简易计税法)进行单独计算。对于跨县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的预缴税率是2%或3%,小规模纳税人则以1%预缴,但当金额小于10万元时可享受免预缴...

预交税金会计分录
答:应直至纳税义务发生时方可从"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需要预缴增值税的有几种情况?一、提供建筑服务(一)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2%的预征率或3%的征收率预缴增值税.(二)提供建筑...

增值税预缴政策
答:一、正面回答增值税预缴政策有:1、在一个纳税期限内,小规模纳税人在同一地方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等多个应预缴项目的,合并计算在预缴地实现的销售额;2、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3、已经预缴增值税税款的,且符合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可以向预缴地...

IT评价网,数码产品家用电器电子设备等点评来自于网友使用感受交流,不对其内容作任何保证

联系反馈
Copyright© IT评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