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当月开具专票能否次月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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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当月开具专票能否次月缴税?, 跨区域涉税怎么开票

分情况的,对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来说,当月认证次月抵扣。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当月认证必须当月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有效期有多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第一条规定,取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税务机关不再按照180天设定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改按跨区域经营合同执行期限作为有效期限。合同延期的,纳税人可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

纳税人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后合同延期,需要重新填报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合同延期的,纳税人可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纳税人因合同延期,需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延期的,重新使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但只填写“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程式码)”以及“延长有效期”栏次,并签章。

纳税人在异地转让不动产和租赁不动产,需要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式的意见》(税总发〔2016〕106号)第四条规定,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不适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第一条规定,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
因此,在异地转让不动产和租赁不动产,不需要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当月开具的增值税普票可以下月缴税吗?

小规模公司,增值税是按季报的,就是你7月、8月、9月的税到10月份报并且缴纳。一般人是月报,你8月开的票,9月份报税并缴纳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跨区域开具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在企业的注册地开具,不能携带到其他地域开具。可以开具给其他区域的企业。

对方当月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已缴税次月能重新开吗

不可以重开
若是重开
1、有虚开嫌疑
2、需要多交税

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能跨区域开具吗

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为你缴税所在地税务机关来出具,全国通用的,不存在跨区不跨区的问题。

当月业务次月开具发票能否计入当月费用?

当年发生的费用应当计入当年费用,但发票在次年5月31日前不能取得的,汇算清缴时应当进行纳税调增;该笔费用在取得发票的年度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当月开具专票能否次月缴税?
答:因此,在异地转让不动产和租赁不动产,不需要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当月开具的增值税普票可以下月缴税吗? 小规模公司,增值税是按季报的,就是你7月、8月、9月的税到10月份报并且缴纳。一般人是月报,你8月开的票,9月份报税并缴纳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跨区域开具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

跨区域涉税事项当月报验次月申报税额吗?
答: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规定: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因此,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一般是当月报验,次月申报税额。

跨区域涉税事项预缴税款后还要申报纳税吗
答: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改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现我局已开发网上填报功能,只要具备网上办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办税系统,自主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需要外出经营缴税的企业,需要准备哪些表格和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的处理
答: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是根据项目分别办理的。④如果工程完工,但质保金发票还未开具,需办理延期,开完质保金发票后再进行核销。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怎么做?
答:什么情况下应该申请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第一,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第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在哪里打印
答:(1)登录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跨区域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点击左侧菜单中“新办”,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办理页面。如图:(2)点击绿色“添加”按键,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开具页面,填入信息点橙色“保存”按键。如图:(3)保存成功后点击灰色“上传资料”按键,弹出...

跨区域涉税报告表怎么填写
答:答:跨区域事项涉税事项报告表是是纳税人跨地区临时生产经营活动开具的,一个项目两个合同最好按两个合同申请两份报告表,一个合同如果是另一份合同的补充追加,也可以填写一份报告表.报告表日期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执行期限,(已内经取消了180天限制),如果工期超出申报的日期容,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什么情况...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多久能申请下来
答: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能申请下来的时间是1个工作日。因为它的受理流程简单:1、申请,纳税人通过网上递交资料。2、受理,税务机关接受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原因。3、反馈结果,办理结束后,在文书表单上加盖税收...

跨区域涉税先开票还是先预缴
答:先预缴税款。根据查询国家税务局官网信息显示,先在电子税务局申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待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通过,打印盖章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去工程项目地预缴税款,再带好公章、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合同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开发票,所以跨区域涉税是先预缴税款,再开具发票。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是什么意思
答:企业需要到外县经营业务。根据企业相关信息得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是企业需要到外县经营业务。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是企业在税局申请开具的,相当于以前的外经证,拿到这个表去税局预缴税款之前要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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