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的解说(意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2条关于显失公平的?~

是的。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有效啊!

律师专业解答:
该条文如下:68、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解读:该条文主要针对合同行为所制定的条款,举例说明:一方签订合同明知自己没有相关资质,而欺骗对方说有资质,与对方签订合同,这样就构成欺诈。
通过看你的问题,感觉你的问题属于离婚相关的问题,离婚属于身份关系的问题,不能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律师建议:
离婚如果找不到对方,可以法院起诉,采用公告送达的办法,与对方离婚。

是说这条吗——68、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该条款规定的是民事行为中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导致别人做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可以被撤销。例如说,一个假冒的名牌手表,价值100元,但是卖家却告诉买家这是某年某款真表的限量款,收了买家10万元。卖家的行为是民事上的欺诈行为,买家可以申请撤销该买卖合同。

http://hi.baidu.com/zzz700/blog/item/4960dc368a45bee41a4cff47.html

我能要她赔偿为了寻找她花费的钱吗?
不能。
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是...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1988年4月2日试行)于2008年12月24日废止。因其第88条、第94条、第115条、第117条、第118条、第177条于物权法有关规定冲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答:但该条款规定的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该条款不适用企业法人之间的借贷。目前关于自然人、法人之间借贷的法律是《合同法》,还有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78、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答:有效,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只有颁布《民法典》的时候才能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已于1987年1月1日起施行。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通行权的法律规定
答:一、最高院对相邻通行权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从审判的角度对相邻关系中的通行权作了一些规定1.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因此造成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办)发[1988]6号 【批准部门】 【批准日期】【发布日期】1988.04.02 【实施日期】1988.04.02 【...

最高法民法通则意见128在民法典里有吗?
答: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28 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 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的解说(意思)_百度知...
答:该条文如下:68、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解读:该条文主要针对合同行为所制定的条款,举例说明:一方签订合同明知自己没有相关资质,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答: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和追加执行当事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二条(债务人变更或者追加的范围)除执行依据中指明的债务人外,可以对下列人申请执行,或者在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变更下列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现在是否有效_百度...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现在当然已经无效了;就是我在9月的民事案件庭审中,关于时效(民法通则是规定两年)问题的争辩,也因法院要在2017年10月1日后判决的,法官要依据《民法总则》规定三年时效的...

IT评价网,数码产品家用电器电子设备等点评来自于网友使用感受交流,不对其内容作任何保证

联系反馈
Copyright© IT评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