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的法律法规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都被判组织非法期货现货交易了,现在还有能放心的交易品种吗?~

你好,设立期货交易所,需由中国证监会批准。目前,中国证监会依法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期货交易所共有四家;
其中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分别是 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
和一家金融期货交易所,即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您可以通过证监会、期货业协会进行查询,选择合法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网上交易平台说跟天津交易所有关系,但是天津交易所不知道这回事,那当然是一关了之。

证监会体系涉及到黄金的法律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相关主要内容是变相期货的认定、20%交易保证金的限制和境外套期保值权的认定。
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黄金期货品种,归证监会管理。
另外,证监会正准备推进境内期货公司代理境外期货交易业务。如能落实,则或能根据此业务规避央行的黄金进出口管理而进行黄金交易的境外平盘。
2007年4月15日开始实施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可能与我所相关的条款有:
1、关于“变相期货”的认定
第八十九条
任何机构或者市场,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采用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同时采用以下交易机制或者具备以下交易机制特征之一的,为变相期货交易:
(1)为参与集中交易的所有买方和卖方提供履约担保的;
(2)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保证金制度,同时保证金收取比例低于合约(或者合同)标的额20%的。
本条例施行前采用前款规定的交易机制或者具备前款规定的交易机制特征之一的机构或者市场,应当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
2、关于“变相期货”的相关管理条例
(1)第四条
期货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
禁止在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禁止变相期货交易。
(2)第五条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3)第六条
设立期货交易所,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3、关于对经营“变相期货”者的惩罚措施
(1)第七十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非法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或者擅自从事期货业务,或者组织变相期货交易活动的,予以取缔.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2)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关于境外套期保值
(1)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对境内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境外商品期货交易的品种进行核准。
境外期货项下购汇、结汇以及外汇收支,应当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
境内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外汇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2)第七十七条
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其境外期货交易。 国内黄金相关税法的主要内容为在上金所和上期所场内交易标准金锭、金条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制度。这样就保证了国内的金矿和金银精炼厂除了向这两个交易所供货外,以其他方式销售黄金要缴纳相应税赋。
主要法规有:
1、国税发明电〔2002〕47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黄金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2、财税〔2002〕142号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3、财税〔2008〕5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黄金期货交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4、国税发〔2008〕46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1、综述
相关法律法规赋予了央行管理黄金储备、监督管理黄金市场和黄金衍生产品、监督管理黄金进出口的职责和权力。
根据这些权力,央行直接管理上海黄金交易所,并且有从证监会接管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黄金期货的倾向。
2、现行相关法律法规
(1)200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
(1.1)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监督管理黄金市场;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的职责。
(1.2)第三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2)国办发〔2008〕83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批准的《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1)“主要职责”中规定央行具有如下职责:
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票据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的有关衍生产品交易。
(2.2)“内设机构”中规定:
金融市场司监督管理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的有关衍生产品交易;货币金银局拟订有关货币发行和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黄金储备。
(3)198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3.1)条例中的许多条款已经被废止,但其第四条的内容“国家管理金银的主管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依旧未变。
(3.2)央行具有国内黄金进出口的审批权。
(4)央行关于黄金进出口的相关法律法规。
央行仅赋予了中农工建四大银行和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公司等6家企业黄金进口权。
2005年12月12日,央行曾制定《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但该办法至今仍没有证实颁布实施。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的法律法规
答:3、关于对经营“变相期货”者的惩罚措施(1)第七十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非法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或者擅自从事期货业务,或者组织变相期货交易活动的,予以取缔.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是否合法?
答: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的政策精神,经天津市政府同意,市金融办批准,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发起设立的公司制交易所。天津市贵金属交易所平台资金由第三方银行存管 投资者投资账户的资金由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

贵金属的政策法规
答:正规贵金属交易中心指出,由于前期国务院发布的38号文整顿交易市场,随后央行等五部委联合发文,严格禁止除了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以外任何机构和个人设立黄金交易所,或黄金交易平台。根据相关文件,2011年国务院发布38号文《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38号文指出,除依...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合法吗
答:合法。天通银是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主推的贵金属投资新品,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简称天交所,是目前国家唯一批准的做市商模式的黄金、白银等贵金属交易市场,并由交通银行等银行来进行资金三方存管的合法金融机构,与上海黄金交易所是同一个性质。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为何被判组织非法期货交易?
答:因为“擅自从事期货交易”。2015年9月,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向深圳经侦局提供复函认定,津贵所139号会员天津国腾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擅自从事期货交易”。历城法院判决,原告李某在被告津贵所交易系统中的开户和全部交易无效,津贵所应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补充赔偿约90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天通银价格是怎么算的?现在的会不会很高?
答:买卖一手的合约值是15千克,保证金是银价*15*8%,故天津天通银保证金多少一手=6923(最新价)x15x8%=8307.6元。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白银交易行为,维护正常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交易所坚持“...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受害投资者的钱该还了吧?
答:曾以“合法金融衍生品”之名招摇的天津贵金属交易所(TPME,天贵所),表面风光的背后,却是无数投资者的血泪之痛。一些受害者的控诉揭露了其运营模式中的黑暗面:会员单位和代理商通过“喊单”诱导频繁交易,利用50倍杠杆榨干投资者,而当市场逆转时,客户却只能承受爆仓的命运。2017年的清理整顿并未...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被清理了吗
答:根据这份实施意见,天津贵金属交易所需要进行整改,以符合政府的监管要求。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暂停了部分交易业务,并进行了整改。然而,由于整改的效果并不理想,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最终在2017年7月被正式关闭。因此,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已经被清理,不再进行交易活动。投资者应注意避免参与这类...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被清理了吗
答: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没有被清理。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是一个合法的黄金交易平台,它在中国政府注册并受到监管。然而,最近一些非法平台冒充天津贵金属交易所进行不法活动,包括诈骗和操纵市场等行为。这些非法行为可能会对投资者造成损失。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中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清理市场,包括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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