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根据最新的财税〔2018〕99号文件精神,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也就是说,在此期间企业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均可按75%进行税前扣除或175%进行税前摊销,不再局限于科技型中小企业。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国家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赋予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需要在每年汇算清缴前完成。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提前准备的材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8.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9.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其中第1、2、4、6、8是必须项。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仅是企业研发费用的重要依据,也是申报省、市研发费用后补助及高新技术企业等项目的重要佐证材料。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必须要经过税务机关备案。备案首先要到当地科技局或者经信委进行项目确认,取得《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
然后去税务机关进行项目登记(非必须条件,各地税务机关要求不一);
然后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去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备案需要的资料最好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备查资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3.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5.集中开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比例等资料;6.研发项目辅助明细账和研发项目汇总表;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扩展资料:(一)加速折旧费用的归集
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时,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计算的折旧、费用的部分加计扣除,但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金额。
(二)多用途对象费用的归集
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同时从事或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应对其人员活动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参考资料: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5、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6、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研发费用税前扣除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以下三类企业不能享受加计扣除:

1、非居民企业。

2、核定征收企业。

3、财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企业

扩展资料

为进一步激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现就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执行。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管理办法由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发布。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加强协调配合,保障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的规定,研发费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首先企业需要自己判断能否满足加计扣除的条件。

其次关于资料部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的规定,研发费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具体可以看网页链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二)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
(三)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1。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5。
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申报及备案管理
(一)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二)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 除“备案资料”和“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外,其他备案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执行。
(三)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公司今年第一次发生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需要办理什么手续?_百度...
答:一起了解下↓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的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自行...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查资料及辅助账怎么做
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查资料及辅助账怎么做主要留存备查资料: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前先做备案吗?具体需要什 ...
答:此外,企业还需准备以下资料留存备查:1.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2.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3. 经...

加计扣除怎么申报?要准备哪些备查资料?
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除“备案资料”和“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外,其他备案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执行...

高新技术企业,年终汇算清缴前,加计扣除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才可以扣除研发...
答: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项目鉴定意见书知(系统填报)项目计划书(包括内容,目标,方法,计划进度等)(扫面件上传)项目道人员名单(系统上报)立项决议文内件(总经理批准或会议文件)(扫面件上传容)项目合同协议(产学研...

研发费用如何加计扣除
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

研发费加计扣除备案要哪些资料?
答:办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的纳税人,应报送《税收优惠备案报告表》和下列附送资料:1.\x0d\x0a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2.\x0d\x0a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

企业申请享受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时,应留存备查什么资料?
答: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x0d\x0a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x0d\x0a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

研发费加计扣除条件及规定
答:6、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8、《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选择预缴享受的企业留存备查。

IT评价网,数码产品家用电器电子设备等点评来自于网友使用感受交流,不对其内容作任何保证

联系反馈
Copyright© IT评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