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噪声聋鉴定为工伤九级,已解除了劳动关系,社保还没有停,公司还在交,工伤医疗费还可以索赔吗

轻度噪声聋九级,解除了劳动合同还能索工伤医疗费吗~

工伤赔偿,本身就是民事赔偿。因为工伤发生的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停工留薪)、交通食宿费、伙食补贴费、辅助器械费、康复治疗费等七项外,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三项。
  轻度噪声耳聋,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14),属于工伤十级“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除赔偿工伤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停工留薪)、交通食宿费、伙食补贴费、辅助器械费、康复治疗费等七项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停工留薪期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月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原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停工留薪期期满后,则没有。

具体的停工留薪期期限需依据受伤情形和《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劳动者工伤鉴定为伤残等级九级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九级伤残期间的医疗费以及各种赔偿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的。

九级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 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当然可以。
凭工伤认定书和伤残鉴定书可以向单位提出工伤待遇和伤残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其他补偿详见《工伤保险条例》和你所在省的《**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或咨询当地人社局12333。

一、解除劳动合同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二、工伤的相关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根据用人单位所在省的规定的标准,用人单位必须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是暂没有收集到拖欠或克扣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或对劳动者的补偿,所以你只能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金。

三、主张权利需要的材料

  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利益你都全部得到,只差这一项,那么,投诉、举报,申请劳动仲裁,任你选择。如果还有其他权益没有得到,且双方争议很大,建立申请劳动仲裁。

  需要的材料就是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附上你的工伤认定,你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工商局查询的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或机读信息),就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立案了。

...元现在有职业病(轻度噪声聋)评为工伤九级,请问我现在辞职公司能赔偿...
答: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是2011年1月1日以前认定为工伤的按老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本人工资X9= (老标准本人工资X8=)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

请问我噪声聋鉴定为工伤九级,已解除了劳动关系,社保还没有停,公司还在...
答:劳动者工伤鉴定为伤残等级九级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九级伤残期间的医疗费以及各种赔偿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的。九级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 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

9级噪声聋能赔偿15万吗
答:法律分析:因噪声导致耳聋经鉴定到达九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如双方协商处理的,能否赔偿十五万元可以根据上述赔偿标准结合个人收入状况确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

噪音聋职业病鉴定标准
答:2、噪声聋职业病患者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

...上班月薪3200元得了职业病噪声聋认定工伤评为九级能赔偿多少_百度知 ...
答:职业病就是工伤,赔偿标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可以在网上直接搜索,对照九级伤残标准计算,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

轻度噪声聋九级,解除了劳动合同还能索工伤医疗费吗
答:轻度噪声耳聋,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14),属于工伤十级“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除赔偿工伤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停工留薪)、交通食宿费、伙食补贴费、辅助器械费、康复治疗费等七项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享受一次性...

公司工伤噪声聋九级能佩戴助听器吗?
答:你好,建议去医院做一个详细检查,一般有残余听力都是可以佩戴助听器的。可以去助听器验配中心咨询试戴。感受一下效果

...聋九级,与公司签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又因工伤鉴定问题而没有办理离职...
答: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轻度噪声聋九级,解除了劳动合同,社保还没有停,企业还在交社保,请问还 ...
答:需要二度医治的话,可以要求索赔的。但如果已按照九级伤残标准赔偿完,再要求索赔,得不到支持。——法律咨询贴吧,仔细了解看看啊。

职业性噪声聋赔偿标准
答:法律主观:职业病听力的 赔偿标准规定 如下: 是根据工伤鉴定,劳动能力影响级别确定的,噪声聋最高5级: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 工伤保险基金 按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 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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