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职职工得了重大急病很长时间不能上班,用人单位要求离职,众该怎么处理?

如果员工在在职期间有病不能去工作怎么办?~

这种事情如果真的发生,处理的结果其实并不难想象,员工生病不能工作,辞了换新人不就行了,至于补偿,那完全看店老板的心情,貌似并不是太大的事情。

这种事情如果放在以前,那肯定不算大事,但如果放在现在,那就有些问题了,因为时代变了。
1、国人的法律意识逐渐提高

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传播的便利,国人的法律意识已经大幅度的提高,维权意识也在逐渐加强。

而劳动法的完善,针对员工在职期间出现任何情况,都有相关的处理依据,如果开店老板严格依照程序走,肯定是没什么问题,但有些老板,可能是想减少支出,也可能是不了解法律法规,并没有离职补贴。

对于这种情况,离职员工不追究还好,但计较起来,找上仲裁机构或法院,店老板基本是没有胜算的,毕竟真的存在违规情况。

而且,做生意就是和气生财,如果真的有员工找店老板扯皮一年半载,损失可能会更大。
2、员工思想形态的改变

如果是在以前,员工与老板之间,老板占据主动,很多事情是以老板的意思为主,甚至有时候老板对于员工可以说是绝对的掌控。

但现在随着70、80后的逐渐退场,90、00后在职场里逐渐占据主导地位,老板与员工的关系形态正逐渐发生转变。

90、00后的个性更独立,而且家庭的条件更好,没有太大的经济压力,对于工作的要求,除了计较工资之外,还新增了一个要求,即对公司文化的认同。他们更有信心,认为找工作不是一件难事。

正是因为这种思想形态的存在,店老板在辞职员工时就需要谨慎小心,如果表现的太过无情,会让店铺的很多员工寒心,让他们对自己的未来存在担忧,店老板在辞人这件事上一旦出现问题,往往会出现辞了一个员工,结果离职的一大片。

而且对于很多店铺来说,店铺本来就没有什么核心竞争力来留住员工,如果一旦让员工觉得店老板冷漠无情,人心一散,队伍就不好带了。

那问题来了,现在的店老板应该如何处理或者预防这种情况呢?

想要处理这种情况,最基本的要求是店老板要懂得最基本的法律法规,就如员工在职期间生病,劳动法里有详细的处理要求。

先说生病这件事,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患病或因非工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治疗期企业是需要支付病假工资的。标准是当地地级市最低工资的80%。

这个病假的时间,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时间为3到24个月。五年以下是3个月,而这三个月,是6个月以内累计的时间计算,可以分开休,也可以一次性休完,超出的时间一般按照事假来算。

这期间需要注意的是,在员工医疗期内,是不能辞退员工的,辞了就是违法。

如果是身体有问题需要的请假的话最好能出示医院的相关病历证明。公司在这期间辞退你的话你可以申请补偿。如果公司不是刻意叼难的话。大家最好相安无事就行了。不必为这个搞得不体面。既然你单位已经提出要你离职了。再呆下去也没意思。另祝你早日康复和早日找到新工作。

用人单位不可以在职员医疗期间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员工得了重病,需要长期住院治疗,是不是只能辞职了
答:在职员工因大病离职,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为以下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

在职员工得重病,能受到企业的照顾吗
答:号)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

在职职工,在上班期间得了重大疾病,单位怎么负责任?
答:除非所患疾病是经有资质的机构鉴定与该用人单位有关的职业病,否则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

在职职工,在上班期间得了重大疾病,单位怎么负责任?
答:你好,职工在上班期间无沦得了什么大病(工伤除外)单位没有任何责任(每个人都有医保)在你住院期间单位会去派人去看望你。

在职职工患重大疾病,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应享受什么待遇?
答: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在职员工得了重大疾病,作为工厂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答:员工患了重大疾病,其病因如果与工作没有关系的,工厂就没有责任;如果病因与工作有关的,需要进行职业病鉴定,鉴定为职业病后享受工伤待遇。

在职员工得大病,可不可以找公司索要赔偿
答: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6条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标准进行...

在职员工得了重大疾病,作为工厂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

在职期间患重病,公司能不能辞退职工
答: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

在职职工患重大疾病,根据相关规定应享受什么待遇?
答:因为自己在换一个重大疾病的时候是没有办法去进行工作的,如果这个时候单位也不收留自己,并且也不支付给自己工资的话,会让自己的家庭雪上加霜,这对于自己来说也是一个非常大的打击。应该享有自己的正常工资 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这个职工在患病的时候不能正常上班的话,企业是不能够跟他去解除这样的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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