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增加了哪些内容b证选择题

~ 【一】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新《安全生产法》将“安全生产责任制”修改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近年来的一系列事故警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需要进一步“责任到人”。既要盯住负责人,也应“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把手”职责中首次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有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职责。

【二】构建双重预防机制

新《安全生产法》要求企业应构建双重预防机制。

其中,第四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第二十一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第四十一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这表明,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将长期开展下去,而且必须要认真、规范、科学地开展下去,这将是企业管控风险、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三】落实 “三管三必须”

新《安全生产法》权责分明,已明确“三个必须”。要求各部门一把手,不要再把安全问题和责任全部推给某一部门。

新《安全生产法》正式明确了“三管三必须”的新格局,其中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企业的决策层和管理层的安全管理职责。即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这在企业里除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以外,其他的副职都要根据分管的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一定的职责,负一定的责任。

【四】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

9月1日起,安全部门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直接管理,或设专职分管负责人!

9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从一般理解的角度来看,该法律条款表达的含义是:生产经营单位既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也可以不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

假如企业既可以设置、也可以不设置的话,那新《安全生产法》根本就没必要设立这条规定。

真实想表达的含义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如主要负责人未直接分管的,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五】违法将更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新的生产安全罪名。例如危险作业罪,对妨害安全装置类、拒不改正类、擅自从事类的三类违法行为,即使未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只要“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危险作业罪的刑事责任。与此相配套,新安全生产法也多处作出规定。

【六】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责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一是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二是明确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七】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

【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结合多年来的实践经验,新法在总则部分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九】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并从两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二是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制度,授权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根据2006年以来在河南省、湖北省、山西省、北京市、重庆市等省(市)的试点经验,重点是为了增加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的赔偿补偿资金来源,新法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重点内容解读
答:此次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等规定,为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新《安全生产法》还进一步压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了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责任制的规定。安全生产人人都是主角...

最新安全生产法修改了哪些内容
答:三.新法突出强调了培训教育的要求 A. 新法增加了15处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要求,明确规定未经培训教育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B. 未按照要求培训或者培训未如实记录的,可直接被“限期整改,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C. 明确了对新员工、实习生、劳务派遣人员的培训要求 D. 明确了开展培训的要求“从业...

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即将实行 到底修改了哪些内容
答: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改的10大重点内容:1.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对于坚守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2.建立完, 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将安全...

新安全生产法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由...
答:2014年修订的新安全生产法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由六项增加到了七项,增加的内容是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什么
答:(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本条是这次修改《安全生产法》新增加的重点内容。从实际情况看,一个...

安全生产法的核心内容
答:安全生产法的核心内容是贯彻新思想新理念、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新问题新风险的防范应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一、贯彻新思想新理念 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法律规定,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

新安全生产法比旧安全生产法在哪些方面做了强化
答:2002年6月29日,《安全生产法》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审议通过,200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当时正值我国从国家到地方各级安监部门刚刚成立,它结束了我国建国几十年以来缺少安全生产领域综合大法的历史。当时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存在诸多弊端,更加强调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而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调不够...

安全员B证是什么东西?
答:安全员B证是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是招投标的必要条件,与一二级建造师配套使用。缺其一均不能担任项目经理。所以在项目上的项目经理是必须要有安全B证的。目前有省市规定要求建造师证配套安全B证才能参与招投标,与前面是不相冲突的。安全员,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在车站、车内、...

...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14)_百度知...
答:九、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十、将第十八条改为第二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对新安全生产法的认识
答: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认识 与原《安全生产法》相比,新法新增加了17条,修改了59条,新增和修改的条数占了一大半。这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揭开了依法治安的新篇章。下面我整理了对新安全生产法的认识,供你参考。 对新安全生产法的认识一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IT评价网,数码产品家用电器电子设备等点评来自于网友使用感受交流,不对其内容作任何保证

联系反馈
Copyright© IT评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