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设置员工黑名单并在同行业进行黑名单共享是否涉嫌违法?

什么是法律?~

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企业联合设立员工黑名单并共享是严重违法行为。一些企业联合将黑名单委托给员工,侵犯了员工的名誉权和隐私权,也干扰了员工的就业权。他们将发出通知,并公布辞职、辞职或辞职的员工名单,或被企业批评或解雇的员工名单。这是企业对员工表扬、贬低和报复的恶作剧。我从未见过允许企业这样做的法律、法规或政策。甚至地方、企业或合资企业协商的地方政策和制度都是违法的,必须丢弃。一个行业协会如果关注黑名单,也应该有标准,不能“只拉不散”。
拓展资料:
1、至于说“企业员工黑名单共享”违法的依据,应参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都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这说明这两部单独的法律并不完善,亟待修订。修改前,参照国家部门法和宪法执行。不要让社会某个方面、某个单位钻空子,损害员工权益,破坏社会和谐!企业设立黑名单,告知被辞退员工其行为违法。您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如果造成损失,企业也可能被要求赔偿。
2、员工在任职期间无法适应加班,或不服从上级领导合理工作安排或交接的。员工离职后,被企业列入黑名单。一是员工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二是公司必须发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人的人品有点不对劲,不值得公司重复聘用,那就是为什么公司决定列入黑名单。
3、员工在任职期间无法适应加班,或不服从上级领导合理工作安排或交接的。员工离职后,被企业列入黑名单。一是员工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二是公司必须发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人的人品有点不对劲,不值得公司重复聘用,那就是为什么公司决定列入黑名单。
4、因此,我们的性格在就业过程中非常重要。遵守公司职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履行保密协议义务,不损害企业利益和声誉,不违反法律法规。认真工作,做好本职工作,乐于助人,税收将永久列入监控黑名单。如果公司重新注册,将被税务机关追溯罚款。银行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保存七年,并处罚款;不良的个人信用记录会进入征信系统,影响我以后的银行贷款和出国。
5、员工被企业列入黑名单。我想说,这样的员工并不多。我觉得这样的员工肯定是做了对企业有害或者违法的事情,否则企业不会把他列入黑名单。如果你被公司列入黑名单,那是因为公司认为你要么人品不好,要么没有能力。你只知道回报并认为你付出了很多。其实公司还是看你的能力的。如果你被列入黑名单,对你的名声尤其不利,以后也很难找到工作。如果你被逼上了黑名单,我们来做一个理论分析,看看为什么以及为什么不允许该员工被永久聘用,这影响了个人的职业生涯规划,在同行业中也有一定的影响。无论你走到哪里,都有开始和结束。不管你多能干,学好人脉很重要。


(一)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损害事实,指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利益或者人身利益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侵害名誉权的损害事实主要包括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名誉损毁、精神或财产上受到损害。精神损害往往是直接受到的损害,财产损失则是因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上的损失,也成间接损失。这两种损害,有时同时具备,但更多的时候只具备精神损害。但是,这两种损害,不论是同时具备,还是只有精神损害,具备其中之一者,既造成了损害的事实。
(二)行为具有违法性。 名誉权是公民维护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对于公民的名誉权任何人都负有法定上的不作为义务。只有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以积极的作为方式侵害公民的人格尊严,其侵害行为才具有违法性。《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禁止使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权。因此只要有人用侮辱,诽谤等方式对他人的名誉进行了损害,就是违法行为,而我认为该不法行为只能是积极地作为,不可能也不会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
因为公民权的实现,只要求他人不加损害,并不要求他人的积极协助即可实现。 在客观上行为人实施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主要有三种:暴力侮辱,指对受害人使用暴力或用暴力相威胁,而使他人的名誉受到侵害;语言侮辱,即用侮辱性的言词对被害人进行嘲笑、侮辱,使被害人当众出丑。文字侮辱,即通过文字,图形等对他人进行侮辱,用以降低他人的人格。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在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中,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即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客观的内在必然联系。如果受害人的名誉被侵害,与侵害人的侵害无关,或者侵害人尽管实施了侵害行为,但没有给任何人造成名誉上的侵害,则行为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间接地因果关系,一般不予考虑。
但是,在名誉侵权行为中,由于侵害名誉权造成的损害主要是精神损害,因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损失都是通过无形的、间接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对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损失就不能拘泥于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一般说来,只要侵权人的行为是违法的,且有过错,即便是间接损失,也应看做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行为人有过错。 行为人有过错是构成侵犯名誉权的主观要件,包括故意和过失。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名誉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后果发生的,就是具有损害他人名誉的故意。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后果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于发生了损害他人名誉权的后果。

  企业设置黑名单,对被辞退的劳动者进行通报,其行为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可以起诉维权。要求依法对企业处罚。如果造成的损失,还可以要求企业赔偿。  维权是指维护个人或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权的范围可能包括人身损害、土地纠纷、 医疗事故、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纠纷,所进行的行政及司法诉讼。‍

其行为是违法的,你们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如果造成的损失,还可以要求企业赔偿。

  企业设置黑名单,对被辞退的劳动者进行通报,其行为是违法的,你们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依法对企业处罚。
  如果造成的损失,还可以要求企业赔偿。

公司把员工报黑名单了
答: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具有以上三种情形之一后,可向法院申请从黑名单中移除,且不影响将来的生活。五、企业上黑名单是企业严重失信的表现,不仅影响...

公司有权力把员工拉黑让她找不到工作吗?
答:应该没有这样的权利吧。除非是这个员工做了违法乱纪的事情。

公司在劳动合同要求员工在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公司内任职这个要求...
答:第24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

请问一名员工被法院上了黑名单以后他还能在这个公司上班吗?
答:可以上班。国家并不会剥夺被执行人工作的权利。它只是一种信用惩戒。法律分析黑名单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

员工被企业拉入黑名单怎么查
答:此外,还可以了解一下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员工辞退、离职等方面,如果被列入黑名单,那么在这些制度中也有记载。2.通过HR了解情况:在前往HR部门之前,需要先了解公司的文化氛围和管理风格,尽量找到HR部门的联系方式,然后...

企业给员工黑名单违反哪部法律
答:单位或者组织失信造成对方严重损失,可以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若发现被告符合入黑条件,会自动将该组织拉入信用黑名单,这类企在在银行将无法获得组织信用证,无法贷款和上市。六种情形将被纳入“失信者黑名单...

员工提出辞职,公司要求员工在3年内不能从事相同行业,这合法吗?_百度知 ...
答:与此同时,有关竞业禁止协议还有几个关键环节:创建在彼此公平商议、自行的前提下。因此一般这类协议书在新员工入职的情况下签署是比较好的,是因为这类情况下职工才能自行签。到辞职的时,假如早已找好新东家且是同行业,...

若公司要求将离职的员工在三年内不能去同行业公司上班,需要支付一定...
答: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中关村科技园条例》第四十四条:知悉或者可能知悉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履行竞业限制合同的约定,在离开企业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企业有竞争的...

公司把打架员工设置企业黑名单员工可以告公司吗
答:可以。向法院进行诉求是每一个中国公民的权益。企业把员工拉黑,侵害权益是违法的,答主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如果造成的损失,还可以要求企业赔偿。

企业共享员工黑名单的系统是全国通用吗?
答:是全国通用的 在与公司岗位需求吻合的前提下,与前公司发生劳动纠纷,或在行业微信群内风评较差,做出过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求职者影响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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