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及财务会计报告由谁制作?什么时间、地点进行公开?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由谁出具的,作为被出具人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么?~

一般说来是的,不过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一般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偷懒的话,只做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就行了。

一般企业应该都要,因为工商年检时需要交一份审计报告
不过有些小公司好象没审计过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十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扩展资料: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年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额、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
(四)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持股变动情况、年度报酬情况;
(六)董事会报告;
(七)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八)报告期内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
(九)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中期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
(六)财务会计报告;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季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二十五条 上市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第二十六条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
第二十七条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证券交易所认为涉嫌违法的,应当提请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第二十八条 上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中国证监会应当立即立案稽查,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予以处理。
第二十九条 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的格式及编制规则,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或者理事会(仅设立理事长的由理事长作出;设立理事会的由理事会作出)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于成员大会召开的15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

(1)公开时间:成员大会召开的15日前公开,不包括开会当日这一天。

(2)公开地点:合作社的办公地点。

(3)公开的目的:供合作社的成员查询和监督。

(4)公开的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定必须公开的,及由合作社章程规定公开的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定必须公开的文件主要有:

①年度业务报告。是指由理事长或理事会就一年的工作情况向成员大会作出的工作报告。工作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执行成员大会的情况,比如,都有哪些执行了,哪些没有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都作了什么准备事项等;二是业务经营总体情况,比如收支总体情况、合同履行的情况等;三是本年度发生的重大事项,包括,重大涉诉事项、重大投资决策、重大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等;四是下一年度的主要工作设想等。

②盈余分配方案。是指理事长或理事会对本社本年度的盈余提出的如何进行分配的方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是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

③亏损处理方案。是指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的对于本社本年度所产生的亏损计划如何进行弥补的打算。亏损处理方案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本社章程的规定。

④财务会计报告。是由合作社理事长或理事会按照国家规定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的反映本社财务会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财务会计报告由一系列的会计报表组成: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利润分配表及财务状况说明书等。

茶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急求,谢谢!
答:七、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八、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九、讨论本社成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合作社应设立哪些组织机构?
答:批准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年度业务报告是对合作社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的总结,对年度业务报告的审批结果体现了对理事会(理事长)、监事会(执行监事)一年工作的评价。盈余分配和亏损处理方案关系到所有成员获得的收益和承...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
答:第四十四条 利用本社提供服务的非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第四十五条 财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会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审核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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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于会计年度终了时组织编制本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在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召开15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第十九条 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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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理事会须依法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于成员(代表)大会召开的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负责对农民合作社年度业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内部审计,农民合作社也可委托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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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于成员大会召开的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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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使下列职权:1、修改章程;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3、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4、批准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

处罚农民合作社有哪些法律?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于成员大会召开的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 第三十四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成员的交易、与利用其提供的服务...

如何管理农民合作社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做到每年至少两次向社员公开本社的财务状况,包括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等。这些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本合作社章程的规定按照程序、内容、方式等定期向社员公开,并通过公开会议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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